恒邦股份: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的说明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2-2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0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关于上市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的说明

   2020 年 2 月 24 日,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
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制订,现董事会对其进行如下说明: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进行了信息披露,符合依法合规原则的要求;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
循公司自主决定,自愿参加,不存在公司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符合自愿参与原则的要求;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
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符合风险自担原则的要求。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符合《指导意见》关于

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规定。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
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自筹资金,股票来源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
票,符合《指导意见》的规定。公司不存在向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
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48 个月。其中,前 36 个月为锁定期,后
12 个月为解锁期,符合《指导意见》关于存续期间和锁定期的规定。
   5、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计划份额合计不超过 11,935 万份,资金总额不

超过 11,935 万元。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
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
本总额的 1%,符合《指导意见》的规定。
   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通过持有人会议选出管理
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符合《指导
意见》的规定。
   7、《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对员工享有标的股票的权益,该项权益的转让、

继承,员工对该项权益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行使,员工在离职、退
休、死亡等情况时的权益处置方式等均进行了约定,符合《指导意见》的规定。
   8、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持股计划的情形。本
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
规定。
   特此说明。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2 月 24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恒邦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