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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Hunan Heshun Petroleum Co.,Ltd.
(发行人住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二段58号和顺大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发行人声明
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10,000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3,338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3,338万股。
1、公司控股股东和顺投资、实际控制人赵忠、晏喜明、赵尊铭及股东赵雄承诺:
“自发行人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公司/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相应除权除息调整。”
2、公司股东共创盛景和龙小珍承诺:
“自发行人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单位/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相应除权除息调整。”
3、共创盛景合伙人且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李国祥、曾立群、刘静、周蓉、胡灿明、龙军、曾跃、余美玲、唐烁承诺:
“自发行人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相应除权除息调整。本人不因在公司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等承诺。
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赵忠、赵雄、龙小珍还承诺:
“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二、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的股价稳定措施
(一)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的具体条件
1、启动条件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当出现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准,若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的情形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制定或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拟回购或增持本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区间、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内容),并在履行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
2、停止条件
(1)在上述第(一)项启动条件规定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尚未正式实施前,如公司股票连续五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2)在上述第(一)项启动条件规定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五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3)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二)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实施顺序及方式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及时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稳定公司股价: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2、公司回购股份;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1、第一顺序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及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增持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单次增持方案的增持股份数额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增持股份总额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
2、第二顺序为公司回购股票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及时提出或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方案,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实施完毕后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时,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董事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3)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4)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应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5)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①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②公司单次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数额不超过总股本的2%,回购股份总额不超过总股本的6%。
③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6)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公司将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票。
(7)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五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可以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3、第三顺序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
(1)在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公司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公司回购股票实施完毕后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时,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及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的薪酬(税后)的20%,但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税后)的50%。
(4)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本承诺的义务与责任。
三、信息披露责任的承诺
(一)发行人关于信息披露责任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本公司股票尚未上市交易前,因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对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该期间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予以退款。
若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后,因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自首次公开发行公司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价格应相应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公司将及时提出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
若因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本公司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公司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沟通赔偿。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能举证证实的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不包括间接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二)控股股东和顺投资关于信息披露责任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意向书》等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后,因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且本公司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自首次公开发行公司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价格应相应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购回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若因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本公司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公司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沟通赔偿,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信息披露责任的承诺
“本人承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意向书》等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后,因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且确保控股股东湖南和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若因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本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人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沟通赔偿,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信息披露责任的承诺
“本人承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意向书》等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因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本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人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沟通赔偿,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公司董事同时承诺,如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其将在公司董事会表决回购新股方案时对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五)各中介机构关于信息披露责任的承诺
保荐机构承诺:公司为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申报审计机构承诺: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机构将依法赔偿损失。本机构将严格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申报律师承诺: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上述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所过错致使上述法律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所将依法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1、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可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通过多年来行业经验积累,在湖南省民营加油站企业中拥有先发优势,利用先进完善的管理制度、优质贴心的服务得到市场的认可,公司将继续坚持专业、质量和服务的发展方向,进一步聚集高端管理人才,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可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将加强成品油贸易产业链拓展,充分发挥公司成品油批发及零售的市场优势,巩固既有的市场,扩大市场规模,并进一步提升品牌优势,向其他领域拓展,形成新的盈利增长点。
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都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有利于夯实公司在仓储与物流环节的市场竞争力、提高业务运行效率、加快零售终端加油站网点布局、扩大经营规模,增强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将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加快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进度,争取尽早实现项目的预期效益,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3、控制成本费用支出,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将加强费用的管理和控制,制定费用控制目标,通过节流提升盈利能力。
4、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规定要求,在充分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及股东回报等各个因素基础上,为明确对公司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并制定了《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实施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5、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公司进行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为确保发行人的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承诺不得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侵占公司利益。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进行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违反
相关承诺的措施
(一)发行人违反相关承诺的措施
1、未能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承诺的约束措施:
(1)及时就未能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具体情况和约束措施予以公告;
(2)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暂停发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直至公司履行相关承诺;
(3)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与出售、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等资本运作事项,直至其按承诺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2、未能履行信息披露责任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及时就未能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具体情况和约束措施予以公告;
(2)暂停发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直至公司履行相关承诺;
(3)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与出售、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等资本运作事项,直至公司履行相关承诺。
3、未能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承诺的约束措施:
(1)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
(2)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公司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3)若给股东造成损失的,公司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二)控股股东违反相关承诺的措施
1、未能履行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而获得股份减持收益的,减持收益无偿划归发行人所有;
(2)在减持收益全部缴付发行人前,如发行人进行现金分红的,可直接从本公司应得现金分红中扣除尚未缴付的收益金额;
(3)减持收益全部缴付发行人前,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未能履行稳定股价措施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及时通过发行人公告未能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投资者作出公开道歉;
(2)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公司停止发放未履行承诺的控股股东的现金分红,且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3、未能履行信息披露责任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在履行回购义务并实施完毕之前,发行人进行现金分红的,可直接从本公司应得现金分红中扣除赔偿投资者损失的应付金额,并代为向投资者支付赔偿金;
(2)在履行回购义务和赔偿损失并实施完毕之前,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未能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及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
(2)如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5、未能履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在采取措施规范或减少关联交易前,发行人进行现金分红的,有权暂扣归属于本公司的现金分红,直至本公司履行承诺并实施完毕;
(2)在履行相应承诺、采取补救措施并实施完毕之前,不得转让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6、未能履行社保与住房公积金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如发行人进行现金分红的,有权从归属于本公司的现金分红扣除本公司履行承诺的应付金额,并代为支付;
(2)在履行相应承诺并实施完毕之前,不得转让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7、未能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在采取措施消除同业竞争情形前,发行人进行现金分红的,有权暂扣归属于本公司的现金分红,直至本公司履行承诺并实施完毕;
(2)在履行相应承诺、采取补救措施并实施完毕之前,不得转让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三)实际控制人违反相关承诺的措施
1、未能履行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而获得股份减持收益的,减持收益无偿划归发行人所有;
(2)在减持收益全部缴付发行人前,如发行人进行现金分红的,可直接从实际控制人应得现金分红中扣除尚未缴付的收益金额;
(3)减持收益全部缴付发行人前,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未能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及时通过发行人公告未能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投资者作出公开道歉;
(2)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公司停止发放未履行承诺的实际控制人的现金分红,且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3、未能履行信息披露责任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在履行购回义务并实施完毕之前,发行人进行现金分红的,可直接从实际控制人应得现金分红中扣除赔偿投资者损失的应付金额,并代为向投资者支付赔偿金;
(2)在履行回购义务和赔偿损失并实施完毕之前,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未能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及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
(2)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5、未能履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在采取措施规范或减少关联交易前,发行人进行现金分红的,有权暂扣归属于本人的现金分红,直至本人履行承诺并实施完毕;
(2)在履行相应承诺、采取补救措施并实施完毕之前,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6、未能履行社保与住房公积金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如发行人进行现金分红的,有权从归属于本人的现金分红扣除本人履行承诺的应付金额,并代为支付;
(2)在履行相应承诺并实施完毕之前,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7、未能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在采取措施消除同业竞争情形前,发行人进行现金分红的,有权暂扣归属于本人的现金分红,直至本人履行承诺并实施完毕;
(2)在履行相应承诺、采取补救措施并实施完毕之前,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四)公司股东龙小珍、赵雄及共创盛景违反相关承诺的措施
1、未能履行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而获得股份减持收益的,减持收益无偿划归发行人所有;
(2)在减持收益全部缴付发行人前,如发行人进行现金分红的,可直接从本人/本公司应得现金分红中扣除尚未缴付的收益金额;
(3)减持收益全部缴付发行人前,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未能履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在采取措施规范或减少关联交易前,发行人进行现金分红的,有权暂扣归属于本人/本公司的现金分红,直至本人/本公司履行承诺并实施完毕;
(2)在履行相应承诺、采取补救措施并实施完毕之前,不得转让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相关承诺的措施
1、未能履行股份锁定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而获得股份转让收益的,转让收益无偿划归发行人所有;在转让收益全部缴付发行人前,如发行人进行现金分红的,可直接从本人应得现金分红中扣除尚未缴付的收益金额;转让收益全部缴付发行人前,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项约束措施适用于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未能履行减持意向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违反承诺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所得收益将无偿划归公司所有;在减持收益全部缴付公司前,如公司进行现金分红的,可直接从本人应得现金分红中扣除尚未缴付的收益金额;减持收益全部缴付公司前,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项约束措施适用于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未能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公司逐月扣减未履行承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的薪酬(税后)20%,同时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本项约束措施适用于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4、未能履行信息披露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公司有权从本人应当取得的工资、津贴等全部薪酬收入扣减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的薪酬(税后)的50%,直接用于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此外,若本人未履行上述赔偿义务,则在履行承诺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的发行人股份(如有)不得转让。
5、未能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如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本项约束措施适用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六、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安排及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2020年1月9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若公司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并得以实施,则2019年度利润分配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及自2020年1月1日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日期间新增的可分配利润作为滚存利润,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登记在册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若公司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则2019年度利润分配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及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增的可分配利润,由公司股东大会另行确定利润分配方案与剩余滚存利润的共享方案。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为了通过现金分红给予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于 2016年6月8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与分红回报规划如下:
1、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制定本规划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的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在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保证公司长久、持续、健康的经营能力。
2、公司制定本规划遵循的原则
(1)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2)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
(3)处理好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公司利润分配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4)坚持现金分红为主,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对股东利益的保护
(1)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并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出建议、拟定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董事会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3)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4)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网络、电话、邮件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或其他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董事会和公司股东亦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5)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董事会应做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批准。
(6)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若公司出现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情况或者出现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应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7)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报、半年报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①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②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③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④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⑤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4、公司未来三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可实施现金分红: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④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处理。
重大投资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或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4)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5、未来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董事会应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确保股东回报规划内容不违反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需要确需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或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需经董事会详细论证并充分考虑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且股东大会审议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变更事项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或其他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七、风险因素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国际政治经济因素变动风险
国际原油和成品油价格受全球及地区政治、经济及具有国际影响的突发事件和争端等因素影响。近年来由于国际地缘政治冲突频发,导致原油及成品油价格变动较大,同时,全球经济的增长和各国经济实力对比将通过改变石油市场需求量影响价格。如公司未能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将导致库存损失或毛利率降低的风险。
(二)国内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作为成品油批发零售商,所处行业整体需求与宏观经济密切相关,宏观经济的波动将对石油石化行业的需求发生作用,进而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目前,我国经济处于结构调整的转型过程中,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未来宏观经济面临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如果公司经营策略不能很好应对宏观经济周期变化,适应产业转型升级的发展趋势要求,公司将会面临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三)成品油价格政策变动的风险
长期以来,我国成品油价格受国家相关部门调控。2014 年下半年以来,世界原油市场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国家发改委决定进一步完善成品油定价机制,推进价格市场化。2016年1月1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石油价格管理办法》,从原油价格与成品油的供应价格、批发价格、零售价格四个维度加以进一步规范成品油价格定价机制,逐步实现成品油价格与国际接轨。新定价机制实施以后,国内成品油价格调价周期缩短,增加了贸易型企业对价格波动周期和采购时机的判断难度。公司若不能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成品油价格政策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新能源汽车推广风险
2009 年,财政部与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通过财政补贴鼓励新能源汽车在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服务领域的率先使用,2010 年进一步将补贴推广至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领域,并且随着相应的配套服务措施的完善,国内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出现了快速增长的趋势。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将达到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预计影响汽油消费量300-500万吨。根据国家统计局和发改委数据,该影响量占现有成品油消费量比例较小,但从长期来看,未来燃料动力的方向仍将朝着更清洁、环保的新能源发展,新能源车的推广将冲击传统汽车行业发展,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油品数质量控制风险
国家对油品数质量严格管控,若公司因不可抗力、主观人为等因素导致油品质量、计量受到影响,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加油站租赁续约风险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营的加油站共30座,其中租赁产权加油站16 座。公司通过与出租方签订期限较长的租赁协议取得对加油站的经营权,租赁期限一般为15至20年,剩余租赁期在5年以内的加油站有3座。若加油站租赁合同的不能执行或续约,将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毛利率波动风险
对于成品油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我国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实行政府指导价,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考虑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最高零售价格和最高批发价格。对于成品油采购价格,因原油进口配额逐步放开,上游地方炼化企业竞争加剧,成品油出厂价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较大,公司经过询价、比价后确定该次采购价格及供应商并签订采购订单。上述成品油零售价格、批发价格与采购价格的影响因素不同,价格波动不完全一致,价差越大,零售毛利率就越高,反之毛利率则会降低。报告期内,公司成品油批发、零售毛利率受国际原油价格波动、成品油供需关系变动以及市场竞争状态的影响有所波动,2017年至2019年,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0.03%、15.27%和19.12%,总体与行业趋势保持一致,但未来不排除因上述因素变化引起毛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八)现金收款控制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零售业务支付方式多样化推进,现金销售收入金额和占零售收入的比重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2017 年至 2019 年现金销售收入分别为56,641.25万元、49,523.93万元和35,227.37万元;2017年至2019年上半年现金销售收入占零售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2.83%、30.51%和22.69%。如果公司现金管理等内控制度不能严格有效执行,存在现金收款控制的风险。
(九)公司业绩下滑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成品油批发、零售,2017年至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204,644.75万元、231,909.35万元和191,765.96万元,归属于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123.15万元、15,100.96万元和16,122.67万元,2018年较上年同期下降21.03%,经营业绩出现下滑。公司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四季度国际原油价格急剧下跌,OPEC一揽子原油价格在10月初达到84.09美元/桶后急速下跌至2018年底的50.11美元/桶,跌幅达40.41%。公司为保障加油站油品供应,防止“断油”情况发生,需保存约15天的安全库存。在原油价格急剧下跌的情况下,成品油实现销售时的毛利较下订单时减少,导致零售毛利率下降。根据wind资讯等公开信息,近10年内国际原油价格短期内急速下跌仅发生过3次,属于偶发性事件。本轮原油急速下跌至2018年12月26日的50.11美元/桶后已企稳回升,但未来存在受到国际政治、经济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原油价格急剧波动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十)经营区域集中风险
公司业务立足于湖南长株潭区域,面向湖南全省及周边发展。其批发业务覆盖长沙、株洲、湘潭、娄底、邵阳、衡阳等地区;零售业务主要分布在经济发达的长沙市区及周边城市。2017年至2019年,公司在长沙市地区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3.51%、85.02%和88.23%,销售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比分别为92.93%、94.48%和94.61%,经营区域集中。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如公司不能制定并有效实施向其他核心城市拓展的策略,公司将面临经营区域集中的经营风险。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采购及销售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经营情况稳定,公司的经营模式、业务范围、运营情况、销售规模、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2020年第一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公司预计2020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52,000万元至54,500万元,同比增长0.11%至4.9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000万元至4,300万元,同期增长9.84%至18.0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000万元至4,300万元,同比增长9.90%至18.14%。预计2020年一季度的经营情况良好,与上年同期相比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上述有关公司2020年一季度业绩预计数据仅为管理层对经营业绩的合理估计,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所作的盈利预测)。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不超过3,338万股A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后总
股本的25.03%,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
人民币【】元(公司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由发行人和
每股发行价格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组织发行询价,根据初步询价结
果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2019
发行市盈率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6.8227元
【】元(按照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筹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发行市净率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
发行对象 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
发行人必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预计本次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验
发行费用概算 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手续费
及其他,发行费用总金额约为8,685.58万元(不含税)。
其中:承销及保荐费 5,399.51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 1,698.11万元
律师费 1,037.74万元
信息披露费 528.30万元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手续费 21.92万元
及其他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unan HeshunPetroleumCo.,Ltd.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赵忠
发行人成立日期 2005年 7月 18日
整体变更设立日期 2015年 11月 30日
住所 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二段58号和顺大厦
邮政编码 410016
电话 0731-89708656
传真 0731-85285151
网址 http://www.hnhsjt.com
电子信箱 zengyue@hnhsjt.com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和顺石油系由和顺有限以经审计的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的净资产174,812,687.80元为基础,按照1:0.57的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10,000万股并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30日,和顺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和顺有限以2015年7月31日为基准日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5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利安达审字[2015]第2198号”《审计报告》,以2015年7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和顺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174,812,687.80元。同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铭评报字[2015]第3048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5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和顺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为237,051,726.93元。
2015年10月15日,和顺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和顺有限以截至2015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174,812,687.80元为基础,按照1:0.57的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10,000万股,折股溢价74,812,687.80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日,和顺投资、共创盛景、龙小珍、晏喜明、赵尊铭、赵雄签订《关于设立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设立和顺石油,股本总额为10,000万股。
2015年11月20日,浙江天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和顺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浙天誉验内字(2015)第A0078号”《验资报告》;2017年4月18日,容诚所出具了“会验字[2017]0827 号”《验资复核报告》,经复核,容诚所认为浙江天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和顺有限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浙天誉验内字(2015)第A0078 号《验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号—验资》的相关规定。
2015年11月30日,公司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注册号为9143000077678309XN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
公司发起设立时,发起人及其持股情况如下:序号 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和顺投资 5,567.00 55.67
2 晏喜明 1,867.00 18.67
3 龙小珍 916.00 9.16
4 赵尊铭 800.00 8.00
5 共创盛景 500.00 5.00
6 赵雄 350.00 3.50
合计 10,000.00 100.00
(三)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
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和顺投资、晏喜明、龙小珍、赵尊铭和共创盛景为持股比例超过5%以上的发起人。
和顺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系用于投资其经营的不同产业的投资平台公司,其对外投资除和顺石油之外,直接投资湖南和顺置业和联创化工。
共创盛景为公司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而成立的持股平台公司,对外投资仅有和顺石油。
龙小珍对外投资和从事其他业务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晏喜明、赵尊铭对外投资和从事其他业务情况详见本节之“七、(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主要发起人在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系和顺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公司改制设立时整体承继了和顺有限的资产与负债,主要资产包括与成品油经营相关的油库及相关配套设施、油罐运输车、收发油设备、加油站设备、土地使用权和房产等,拥有成品油采购、物流、仓储、批发、零售业务所需的完整资产。
公司成立时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成品油批发零售业务,立足于湖南长株潭区域,为湖南地区优质的汽油和柴油提供商,改制成立前后主要资产和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
原企业和发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发行人系由和顺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改制设立股份公司后,全面承继了成品油批发零售等业务,在业务流程上与改制前未发生本质变化,只是在管理上进行了优化,根据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公司法》的要求,制定、完善了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了生产经营管理体系,进一步理顺业务流程。发行人承继了原企业的业务流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
(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
及演变情况
2013 年,和顺有限为扩大资产规模,提高银行贷款融资能力,收购了邵阳和顺 87.08%股权,业务范围扩展至房地产开发销售、酒店经营管理、民爆产品销售、物业管理领域。2015 年和顺有限将发展战略定位于集中资源发展成品油仓储、物流、批发及零售行业。为突出主业,和顺有限于2015年5月将其持有的邵阳和顺87.08%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和顺控股。
2015 年,配合公司战略布局的调整,完善成品油产业链,实现资产和业务的整合,避免关联交易,和顺有限于2015年7月收购了和顺投资与李国祥持有的和顺物流100%股权。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发行人系由和顺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和顺有限资产、债务、人员等由公司依法承继。公司房屋、土地使用权、油罐运输车等大部分资产的所有权人名称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剩余资产名称变更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不存在办理更名手续的实质性障碍。
三、发行人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10,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3,338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25.03%,最终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公司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0,000.00 100.00 10,000.00 74.97
其中:和顺投资 5,567.00 55.67 5,567.00 41.74
晏喜明 1,867.00 18.67 1,867.00 14.00
龙小珍 916.00 9.16 916.00 6.87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
赵尊铭 800.00 8.00 800.00 6.00
共创盛景 500.00 5.00 500.00 3.75
赵雄 350.00 3.50 350.00 2.6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 3,338.00 25.03
总股本 10,000.00 100.00 13,338.00 100.00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
序号 股 东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1 和顺投资 5,567.00 55.67 境内法人股
2 晏喜明 1,867.00 18.67 自然人股
3 龙小珍 916.00 9.16 自然人股
4 赵尊铭 800.00 8.00 自然人股
5 共创盛景 500.00 5.00 其他(有限合伙)
6 赵雄 350.00 3.50 自然人股
合计 10,000.00 100.00 /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职务的情况
序号 股 东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任职
1 晏喜明 1,867.00 18.67 专业经理
2 龙小珍 916.00 9.16 董事、副总经理
3 赵尊铭 800.00 8.00 专业经理
4 赵雄 350.00 3.50 董事、副总经理
合计 3,933.00 39.33% /
(四)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战略投资者持股的情况。
(五)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的情况
公司最近一年无新增股东。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情况
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之“(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七)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重大事项提示”。
四、发行人的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与主要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为成品油批发、零售,业务涵盖成品油采购、仓储、物流、批发、零售环节,在成品油流通领域形成完整产业链。公司是湖南省第一家获国家商务部批准取得成品油批发资质的民营石油企业,立足于湖南长株潭城市群区域,面向全省及周边发展。公司批发业务覆盖长沙、株洲、湘潭、娄底、邵阳、衡阳等地区;零售业务主要分布在经济发达的长沙市区及周边城市。截至 2019年12月31日,公司自营30座加油站,拥有库容为29,500立方米的湘潭油库,拥有1条3.2公里铁路专用线使用权、25辆不同吨位的油罐车。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变化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要从事成品油批发、零售业务,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销售模式
公司成品油销售包括批发业务、零售业务。按照实现方式不同,可分为自营加油站零售业务、特许经营加油站批发业务和普通批发业务。
(四)报告期内采购情况
单位:吨、元/吨
项目 油品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0#柴油 5,631.64 5,585.71 4,788.40
采购单价 92#汽油 5,970.90 6,493.32 5,055.70
95##汽油 6,108.20 6,672.84 5,111.63
项目 油品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98#汽油 5,999.24 6,720.41 5,504.58
合计 5,944.90 6,355.28 5,009.54
0#柴油 42,532.28 57,580.16 71,288.21
92#汽油 170,596.46 191,711.57 198,892.44
采购数量 95#汽油 54,246.58 55,149.88 57,171.96
98#汽油 541.18 912.26 1,511.07
合计 267,916.50 305,353.87 328,863.68
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采购单价与国际原油价格走势变动趋势一致,采购数量随着公司销量变动而变化。
(五)行业竞争格局及发行人的竞争优势及劣势
1、行业竞争格局
石油行业作为我国的基础能源产业,由于关系到国家安全,国家长期以来严格管控,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与加入WTO以来,石油领域也逐步加大开放力度,开始吸引民营资本与外资进入,尤其是在成品油销售环节,市场化程度不断加大,在定价机制上不断与国际接轨。
(1)国内竞争格局
在我国,行业内企业分为国企、民营、外企三大类。其中石油集团、石化集团、中海油等国企依托政策优惠、资金实力、上下游优势等在成品油批发、零售行业占据主导地位;外资企业凭借资本优势、管理水平等在加油站行业也占据一席之地;广大民营企业则依托其灵活的营销策略等,在行业内迅速发展壮大。目前,成品油批发、零售行业初步形成以国有企业为主体,民营与外资企业同步发展的较充分竞争的市场格局。
国有企业,代表企业有石油集团、石化集团等大型国有企业。这些企业成立于石油工业发展初期,它们不仅承担着企业的职能,更承担着振兴国家工业的使命,因而长期以来享有政府的各类优惠政策并占据行业垄断地位,尽管石油行业改革开放力度不断扩大,但国家依旧在一些关键领域维持着它们的垄断地位,并且它们凭借着资金、人才、技术等优势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成品油销售环节维持着主导地位。
外资企业,代表企业有BP、埃克森美孚、壳牌等跨国企业。这些外资企业起步于世界石油工业的初期,通过长期的经营取得世界领先的地位,它们具备丰富的经验、良好的技术、科学的管理水平以及强大的资本等优势。伴随着我国加入WTO并履行相应的入世承诺,外资企业得以进入我国成品油销售领域,它们的进入能够为行业带来先进的管理经验与技术水平,同时也加剧了行业的竞争水平。
民营企业大部分规模较小,受区域限制明显。以湖南省为例,在湖南省成品油批发、零售市场中,石化集团处于主导地位,石油集团次之,剩余市场份额为多家民营企业拥有。
(2)湖南省竞争格局
湖南省在我国中部地区,其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主要分为国营和民营两大阵营。其中国营企业中,石化集团在湖南省汽油、柴油批发、零售中占据主导地位,石油集团次之;其余市场份额为众多民营企业拥有。
在汽柴油零售业务中,根据湖南省商务厅办公室《湖南省成品油分销(零售)体系“十二五”行业发展规划》,2009年通过年审的成品油零售企业中,按类型划分为:中石化加油站1,497座,中石油加油站493座,社会加油站1,980座,加油站总计3,970座。并根据规划,2010年到2015年期间,新增加油站数量共2,765座,另有以前规划已批待建加油站619座,至2015年全省加油站总量控制为7,354座。根据湖南省商务厅网站已经公示的下辖各地市州《成品油分销(零售)体系“十三五”行业发展规划》统计,包括长沙、株洲、湘潭等在内的 13个地市州,“十三五”期间,新增规划加油站数量为 1,359 座,已有规划并保留加油站数量为2,214座。
在汽柴油批发业务中,根据《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对2013年度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年检情况进行公示的通知》(湘商运[2014]19号),2013年度湖南共有101家年检合格、资料证照齐全的批发企业,除中石油、中石化集团下属公司外的民营企业中仅有9家成品油批发企业,其中包括和顺石油。
2、发行人竞争优势
公司主营业务为成品油批发、零售。根据行业特点,一方面,成品油批发、零售业务的开展范围受油库覆盖半径的影响,另一方面,在零售业务方面,商务主管部门、建设规划部门对加油站实行行政许可、总量控制管理。因此,成品油行业的市场竞争存在一定的区域差异性。
公司业务主要集中于湖南省,其中批发业务的开展,主要覆盖油库所在地150公里的区域范围,主要为长沙、株洲、湘潭、娄底、邵阳、衡阳等地区;零售业务的开展,公司加油站主要分布在经济发达的长沙市区及周边城市。
公司在湖南省市场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中石化、中石油及其他民营企业。相比较中石化、中石油,公司在业务规模、品牌影响力方面,尚有较大的成长空间;相比较其他民营企业,公司通过多年发展,已经取得了开展仓储、物流运输、批发、零售业务所必需具备的各项牌照,形成了完整的成品油流通产业链,并在区域市场建立了较强的加油站点、品牌等优势。以湖南省省会长沙市为例,2018年长沙市通过年检的批发企业仅9家,其中民营企业仅2家;公司在长沙市的加油站数量仅低于中石化、中石油加油站数量,且远高于其他民营企业加油站数量。
与同区域其他民营企业相比较,公司在以下方面存在竞争优势:
(1)全产业链管理、全牌照运营优势
石油产业关乎国民生计,国家对于行业准入有严格的限制,对成品油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都实行许可制度。公司已经取得了开展仓储、物流运输、批发、零售业务所必需具备的各项牌照,在成品油流通领域产业链完整,实现全产业链管理。全产业链管理有助于稳定上游供给、规模化采购、降低采购成本;有助于提高配送效率、降低配送费用;有助于优化投入产出比、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强化整体竞争能力;有助于增强抗风险能力,在行业发展出现变化时,公司可以依托齐全的牌照优势,及时调整业务重心,保持公司整体运营和发展的稳定性。
(2)油库、加油站先发及区位优势
国家对成品油行业实行准入制度,油库、加油站建设均需要政府主管部门提前规划布局(一般在“五年计划”中对下一个五年内的建设情况进行规划),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原则,避免重复建设,保障国计民生。核心资产的优势还表现为区位独占性,以加油站规划布点举例,根据国家规定,城区加油站两站之间车行距离不少于1.8公里,即在已规划站点覆盖区域内,将不再规划新的加油站点。
对于市场新进入者,一般需要较强的实力和管理水平,同时仍然必须经过较长的发展、建设周期,才能同时拥有开展经营的核心资产,如油库、优质加油站点等。
公司经过14年发展,已经部署了位置优越的油库及加油站点等核心资产,形成了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核心资产的区位独占性,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经营,持续盈利。
①加油站位置优势
加油站的位置往往与该站的运营情况有着密切的关系。一般而言,经济发达,汽车拥有量较多的区域,其加油站业务较好。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自营30座加油站,其中有26座加油站分布在湖南省省会城市长沙市(包括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从湖南省各市生产总值和私人汽车拥有量来看,长沙市作为湖南省的省会城市,其经济发达程度、人民生活水平等均远高于湖南省其他城市,公司加油站具有显著的位置优势。具体数据如下:
2017-2018年湖南省各市生产总值
单位:亿元
地区 2018年 2017年
长沙市 11,003 10,535
岳阳市 3,411 3,258
常德市 3,394 3,238
衡阳市 3,046 3,132
株洲市 2,632 2,580
郴州市 2,392 2,337
湘潭市 2,161 2,055
永州市 1,728 1,728
邵阳市 1,783 1,691
益阳市 1,758 1,665
娄底市 1,540 1,544
怀化市 1,513 1,503
地区 2018年 2017年
张家界市 579 542
湘西州 605 582
合计 37,547 36,390
数据来源:CEIC DATA、湖南统计局
从上表中可以看到,长沙市作为湖南省的省会城市,经济发达程度远超其他市区。在2018年,全年生产总值达到11,003亿元,约为第二名岳阳市全年生产总值3,411亿元的3倍。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自营30座加油站,分布在湖南省长沙市、湘潭市等,分布如下:
其中,26座加油站分布在长沙市(包括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且主要集中在靠近市区或主干路段附近,交通便利,周围车流量较大。
②油库位置优势
公司油库库区为长株潭地区重要的成品油集散地,湘潭油库距长沙市区约40公里,距交通枢纽株洲市仅12公里,位于交通要道;正在建设库容为9万方的铜官油库,位于长沙市望城区临湘江,兼备水陆两种运输方式。两个油库交通便利,有效降低运输成本,保证配送的及时、快捷。
(3)信息化管理、业务环节管控优势
公司为民营企业,具有管理效率高、管理成本低、管理机制灵活等特点。公司通过优化各业务环节管控,加强信息化管理,做好油品质量控制、运营成本控制。在采购、运输、仓储、配送、加油站管理等各个业务环节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公司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及各业务环节管控措施如下:
(4)加油站管理优势
随着国内成品油市场的不断发展,成品油的销售竞争日益激烈,加强加油站管理工作是实现经营效益提升的重要工作。
①管家式加油服务
公司引进国际化加油站管理团队,建立以客户体验感为中心的管家式加油服务体系,在“尊重、快捷、愉悦、便利、增值”五项极致服务的标准下,从硬件设计、运营设备的优化、现场服务流程各方面让每位进站客户感受到最舒适的管家式加油服务。
②多样化支付方式
公司配备集中收银系统,已经形成银行卡、现金、会员卡等传统支付方式与支付宝、微信、银联扫码等移动互联网支付方式相结合的一体式支付系统,满足不同年龄段、不同消费习惯客户群体的多样化支付需求,对各类客户进行精准营销。在提高客户消费满意度的同时,增加客户粘性。
③星级化会员服务
公司向会员客户提供拖车信息服务、免费的药品、打气、补胎、借伞、赠送定制礼品、暖心茶饮等相关增值服务,优化客户体验感,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强客户粘性。
④社群化运营管理
公司的社群化运营管理主要体现在营销活动中,一方面,公司自建“和顺石油”公众号,在公众号运营方面,以互联网思维为基础,充分满足用户的业务需求、社交需求、娱乐需求、信息需求、地位需求,所有营销活动的开展及客户的维护以“引起客户共鸣”为情感纽带,搭建情感社交网络,获得客户对品牌和公司的认同,培养忠实客户。另一方面,公司对加油站的定位是连接周边其他业态、群体的中心枢纽,每一座加油站均是公司品牌输出、营销活动制定、多渠道合作的推动者,搭建以加油站为中心的商业生态圈,通过与合作伙伴多元化的商业合作实现加油站销量的提升,品牌价值的升值,增加客户获得感,实现以提升客户价值为中心的社群化运营管理。
(5)强大的品牌优势
公司长期以来诚信经营,在长株潭地区建立了一定的品牌优势,获得了客户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具有稳定的客户来源,从而在行业竞争中占据优势。公司在加油站品牌形象、行业知名度和影响力、公益活动、诚信经营等多方面的品牌建设,有效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形象。
在品牌形象建设方面,公司通过对加油站形象、服务进行标准化改造,坚持诚信经营,保障油品质量;坚持周到服务,提供擦车、全自动快速洗车等增值服务。公司品牌已经在区域市场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
在诚信经营方面,2015年5月19日,长沙市质监局组织“你点我查”活动,由社会人员随机抽取加油站及加油枪进行检查,公司新韶加油站在加油机贴有有效期内的绿色合格标志、持有有效期内的强检证书、计量员持证上岗、加油机自校记录完整等项目都符合规定,体现了公司“客户至上、诚信双赢”的经营方针,提升了公司知名度和名誉度。同年,公司加油站成为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长沙燃油加油机检定装置计量比对的标准场地,公司加油站计量准确度获得政府机关的认可。2018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公司获评由中共长沙市委宣传部、长沙市文明办、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沙市消费者委员会等单位共同发布的2018年度长沙“守信企业”。
在市场开拓方面,公司与湖南龙骧巴士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宝骏巴士有限公司、长沙众旺公交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巴士有限公司等传统大型公交集团有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为近1,000台公交车提供油品服务,保障公共交通,履行社会责任;公司与滴滴、58 速运等新兴互联网公司合作,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品牌传播价值;公司积极整合社会资源,与中国银联、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长沙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华融湘江银行等金融行业建立资源互换合作;公司连续中标市政定点加油单位,成为政府成品油采购的定点单位;公司与以长沙市公安局健康警队平台为代表的政府事业单位针对公车改革进行深度合作。
在社会责任方面,公司为600余名员工提供就业岗位、福利保障、专业化培训;同时积极开展公益活动,先后与湖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湖南人民广播电台交通频道91.8、湖南汽车音乐广播89.3等联合推出公益行动,践行企业社会责任。
(6)应对原油价格波动的优势
公司作为湖南省大型成品油流通企业,经过14年经营,拥有专业人员和运营经验,已建立了多元化采购渠道,具有规模及先发优势,有助于应对原油价格波动。
炼厂出厂价主要受国际原油价格和市场竞争情况影响。2015 年以来“两权合并、配额放宽”等政策实施,地方炼油厂的原油来源渠道拓宽,上游炼化产能扩大,竞争充分,逐步呈现出产能过剩的市场状况。根据国家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2017年和2018年,我国成品油供需差为3,547万吨、3,956万吨、4,285万吨,呈扩大趋势。因此,在上游炼化行业充分竞争的情况下,国际原油价格变动直接影响到炼厂的采购成本,从而影响下游成品油流通行业的成本。
公司经过14年的经营,公司已建立了以山东地炼为主、湖南本地和西北大型国有石化企业次之、江沪和广东贸易商为辅的多元化合格供应商渠道。在原油价格出现波动时,公司可充分利用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供应商对原油价格波动的反映速度不同,采取多区域多类型供应商采购方式,有效应对价格波动,保障油品供给。
另外,公司作为专业的成品油流通企业,在采购渠道、采购时点判断、安全库存预计等方面拥有多年的运营经验。公司结合市场需求、运输周期、成品油供给等因素合理制定采购计划,安排安全库存,公司平均库存周期为15天,与成品油调价周期10个工作日基本保持一致,最大程度减小原油价格变动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五、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主要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和电子及办公设备。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净值为14,681.8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原值 资产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3,923.39 11,396.20 81.85
机器设备 7,283.86 2,645.04 36.31
运输设备 2,527.64 507.55 20.08
电子及办公设备 464.45 133.03 28.64
合计 24,199.33 14,681.81 60.67
(二)土地使用权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拥有20宗土地使用权。
(三)商标、专利和非专利技术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共拥有27项注册商标,无专利及非专利技术。
(四)商业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除授权特许经营商使用公司的商标、商号、服务标识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资产许可和被许可使用的情况。
公司于2016年3月4日已完成《商业特许经营企业》备案,备案号为1430100111600079。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与特许经营商均签署《特许经营合同》。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1、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主要从事成品油批发零售业务,是一家集成品油采购、仓储、运输、批发、零售于一体的汽柴油提供商。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和顺投资,实际控制人是赵忠、晏喜明及赵尊铭。
和顺投资主要从事实业投资,具体情况详见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控股股东和顺投资不存在与发行人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赵忠先生、晏喜明女士(赵忠先生之妻)及赵尊铭先生(赵忠先生之子),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与发行人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不存在同业竞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体从事的业务如下: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范围 主营 控制关系 持股
业务 比例
润滑油、汽车零配件、日用百货的批发; 控股股东
1 联创化工 售再。生(建依筑法材须料经、批机准电的设项备目、办,经公相用品关的部销门未经实营际和顺投资 60%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直接持有
以自有资产进行股权、房地产、农林业、
医院、养老院、停车场、立体车库的投资
(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
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
及财政信用业务);控股企业管理;预包 实际控制
2 和顺控股 装的食批发品兼、零乳制售品;日(用不百含货婴、幼机儿电配产方品乳、粉办)实投资业忠人之直一接赵持86%
公用品、汽车零配件的销售;汽车保养、 有
美容及洗车服务;化工产品的研发;卷烟、
雪茄烟的零售(限分公司经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以自有资产投资化工行业、建筑行业、休
闲娱乐、健身行业、饮食、酒店行业(不
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
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 实际控制
务);销售汽车、机电产品、办公用品、 人之一赵
3 邵阳和顺 通信器材、针棉织品、百货、五金交电、 实业 忠通过和 87.08
日用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货运、 投资 顺控股间 %
仓储代理服务(不含危险品);商务票务 接持有
代理服务;烟零售;住宿、餐饮、美容美
发、棋牌、健身、停车、咖啡厅服务;自
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房地产开发、经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实际控制
4 邵阳和顺 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注的项目, 房地产 人忠之通一过赵邵100%
房地产 经项目相关部门批注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开发 阳和顺间
动。) 接持有
销售:民爆器材(凭许可证经营)、化工 实际控制
5 邵阳和顺 产品(不含危险品);普通货物的运输与 销售民 人忠之通一过赵邵100%
民爆器材 仓储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爆器材 阳和顺间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接持有
房地产 实际控制
6 长顺沙置兴业和可房项地目产,开涉发及、经行营政。许(可不的含凭前许置可审证批经和营许)开发、 人尊之铭一直接赵84%.50
经营 持有
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房地产 实际控制
7 长沙置业和顺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开发、 人尊之铭一直赵接84%.50
动) 经营 持有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范围 主营 控制关系 持股
业务 比例
物业管理;停车场运营管理;机电设备安 实际控制
装服务;机电设备的维修及保养服务;园 人之一赵
8 长沙物和业顺防林治绿化服务工程;家服政务服;绿务化;房管地理产、养经护纪、。(病依虫管物理业长尊沙铭和通顺过100%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置业间接
可开展经营活动) 持有
实际控制
凭本企业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人之一赵
9 湖南和安 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依法须经 房开地发、产持尊铭有并直接通70%
置业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 过长沙和
经营活动) 顺置业间
接持有
上述企业具体情况详见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综上,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投资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投资的其他企业与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 关系
邵阳和顺 长城品牌汽车、汽车配件销售及汽车售后服务(不含维 汽车配件 赵忠之姐赵
1 汽车经营 修服务);代办车辆上户、过户、年检手续;代办汽车按 销售及维 燕玲及其配
有限公司 揭手续;代办车辆保险服务;预包装食品销售。(依法须 修服务 偶吴永持有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0%股权
邵阳市永 长城汽车、汽车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二类机动车维 赵忠之姐赵
成汽车贸 修(小型车辆);代办车辆上户、过户、年检手续;汽车 汽车配件 燕玲及其配
2 易有限公 美容服务;代办汽车按揭手续;代办车辆保险服务;预 销售及维 偶吴永持有
司 包装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修服务 100%股权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预包装食品的批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5 赵忠之姐赵
长沙市联 月27日);保健食品的批发(保健食品经营备案登记有 燕兰持有
3 邦食品贸 效期至2015年1月13日);日用品、办公用品的销售。 日用百货 60%股权,
易有限公 (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方可 食品销售 2017年12
司 经营) 月26日注
销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 关系
湖南经联 赵忠之姐赵
4 商业投资 商业投资。 商业投资 燕兰持有
股份有限 4.72%股权
公司
赵忠之姐赵
燕兰及其女
邵阳市女 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技术研发推广;农产品加工、销售; 赵丽娅曾共
5 企实业有 普通货物配送;电子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妇女权益保护 农产品加 持有
限公司 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工销售 20.00%股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权,
2016年7月
19日注销
赵忠之姐赵
零售:卷烟、雪茄烟(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食 燕兰及其女
邵阳市娃 盐、国产酒类;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 赵丽娅曾共
6 哈哈连锁 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零售;销售:日用百货、五金、 日用百货 持有
超市有限 小家电、农副产品、针棉织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食品销售 100.00%股
责任公司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权,
2016年9月
20日注销
综上,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投资的其他企业与公司未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
3、公司采取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确保今后与公司之间不发生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利益、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公司控股股东和顺投资承诺:
“1、本承诺函出具后,本公司将不投资与发行人产品相同或相类似的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以避免与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
2、本公司将不利用对发行人的实际控制关系进行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3、本公司承诺赔偿发行人因本公司违反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4、本公司在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忠、晏喜明、赵尊铭承诺:
“1、本承诺函出具后,本人将不投资与发行人产品相同或相类似的企业,亦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以避免与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
2、本承诺函出具后,本人保证将努力促使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不投资与发行人产品相同或相类似的企业,亦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
3、本人将不利用对发行人的实际控制关系进行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4、本人承诺赔偿发行人因本人违反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5、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上述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向邵阳中油采购成品油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邵阳中油 采购成品油 — — 616.38 0.32% 2,618.38 1.58%
注:占比为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2)向长沙和顺物业采购物业管理服务
2017年至2019年,发行人向关联方长沙和顺物业采购物业管理服务(包括日常物业服务、停车费、员工餐、专车服务等)362.10万元、222.67万元和116.50万元,该采购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
(3)关联租赁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和顺投资 租赁办公场所及配套设备 126.40 6.40% 126.40 6.% 126.40 6.25%
邵阳中油 租赁兴武、万里加油站 7.00 0.35% 7.00 0.38% 7.00 0.35%
合计 133.40 6.75% 133.40 7.21% 133.40 6.59%
注:金额为含税金额;占比为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1) 向和顺投资租赁办公场所及配套设备
2014年8月1日起公司向和顺投资租赁位于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二段58号和顺大厦的部分楼层及相关设备,作为公司办公场所,租期五年,至2019年7月31日到期。 2019年7月25日,公司与和顺投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一年,自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
2) 向邵阳中油租赁加油站
2014年9月12日,公司与邵阳中油签订了《加油站资产租赁协议》,租用其位于湘潭市的兴武加油站和万里加油站,租赁期20年,2015年1月1日至2034年12月31日止。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销售加油卡
2017 年,关联方长沙兴和顺置业、和顺投资、湖南和顺置业、湖南和安置业、长沙和顺置业分别向公司采购加油卡22.63万元、0.26万元、0.12万元、19.36万元、29.39万元;2018年,关联方兴和顺置业、和顺投资、湖南和安置业、长沙和顺置业、长沙和顺物业分别向公司采购加油卡33.14万元、3.08万元、20.83万元、8.84万元、2.86万元;2019年,关联方兴和顺置业、和顺投资、湖南和安置业、长沙和顺物业分别向公司采购加油卡13.25万元、1.08万元、7.72万元、1.09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加油卡占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销售油卡金额(万元) 23.14 68.75 71.76
占零售收入的比重 0.01% 0.04% 0.05%
发行人向上述关联方销售加油卡交易金额较小。销售加油卡系根据发行人的《加油卡发行使用章程》、加油卡充值优惠政策,按照实际加油卡充值金额和相应优惠确定。
(2)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关联担保仅为关联方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 担保的最 合同约定的被担保的主债 履 担
序 权发生期间 行 保
号 名方称 债权人 (高万债权元)金起始日 到期日 完 类 备注
毕 型
中国建设 保
1 赵晏忠喜、银有限行股公份司5,460.00 2019-3-28 2020-3-28 否 证 -
明 长沙铁银 担
支行 保
赵雄、 交通银行 保
2 赵晏忠喜、股公司份有湖南限20,000.00 2019-4-25 2020-4-24 否 证担
明 省分行 保
赵雄、 交通银行 保
3 赵晏忠喜、股公司份有湖南限20,000.00 2019-3-22 2020-3-21 否 证担
明 省分行 保
中国建设 保
4 赵晏忠喜、银有限行股公份司5,460.00 2018-3-20 2019-3-20 是 证 -
明 长沙铁银 担保
支行
赵雄、 交通银行 保
5 赵晏忠喜、股公份司黄有兴限8,664.00 2018-4-2 2019-4-2 是 证担 -
明 路分行 保
赵忠、 建设银行 保
6 晏喜 长沙铁银 3,540.00 2017-10-20 2018-10-20 是 证担
明 支行 保
担保 担保的最 合同约定的被担保的主债 履 担
序 方 债权人 高债权金 权发生期间 行 保 备注
号 名称 (万元) 起始日 到期日 完 类
毕 型
赵雄、 交通银行 保
7 赵晏忠喜、股公司份有黄兴限20,000.00 2017-3-21 2018-3-20 是 担证 -
明 路分行 保
赵雄、 交通银行 保
8 赵晏忠喜、股公份司黄有兴限8,700.00 2016-3-10 2017-3-9 是 证担 -
明 路分行 保
交通银行 抵 抵押财产
9 邵和阳顺公股份司湖有南限8,700.00 2016-1-26 2021-1-25 否 担押 为顺邵拥有阳的和
省分行 保 房产
中国建设 抵 抵押财产
10 和顺 有银限行公股份司3,248.00 2016-7-12 2019-7-12 是 押 为资拥和有顺投的
投资 长沙铁银 担 土地使用
支行 保 权
中国建设 抵 抵押财产
11 和顺 银有行限公股份司2,760.00 2016-6-28 2019-6-28 是 押 为和顺投
投资 长沙铁银 担 资拥有的
支行 保 房产
中国建设 抵 抵押财产
12 湘潭 有银行限股公司份713.00 2016-6-28 2019-6-28 是 押 为湘潭中
中油 长沙铁银 担 油拥有的
支行 保 房产
中国建设
13 赵晏忠喜、有银行限股公司份6,000.00 2016-8-10 2017-8-10 是 保证 -
明 长沙铁银 担
支行 保
(3)收购易家湾加油站资产
为有效解决同业竞争,2018年4月27日,中石油、和顺投资、公司签订《湘潭市易家湾加油站租赁经营合同补充协议2》,三方约定和顺投资就易家湾加油站租赁所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公司承接,赵忠为履行上述合同提供不可撤销之连带担保责任;2018年6月20日,和顺投资、公司签订《湘潭市易家湾加油站资产转让协议》,约定和顺投资将易家湾加油站资产转移与公司,参考评估值作价2,211.43万元,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
2018年5月15日,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威正信评报字﹝2018﹞第1031号”资产评估报告,对本次收购标的易家湾加油站资产组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值为2,211.43万元,与转让价格一致,定价合理。
(4)受让长安加油站承租、转租权
为有效解决同业竞争,2018年4月27日,农科物资、赵忠、公司签订《长安加油站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三方约定赵忠就长安加油站租赁所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公司承接,赵忠为履行上述合同提供不可撤销之连带担保责任;同日,赵忠、中石油、公司签订《长沙长安加油站租赁经营合同补充协议》,三方约定赵忠就长安加油站租赁所产生权利义务由和顺石油承接。根据长安加油站原承租以及转租的协议约定,公司因受让长安加油站承租及转租权在剩余租期内产生的租金收益计算为49.07万元,定价合理。
3、关联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资金拆借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资金拆入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方名称 2017.01.01 本期拆入 本付期利应息本归还期 2017.12.31
其他应付款 和顺投资 326.90 - - 326.90 -
(2)资金拆出
报告期内,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3)关联资金拆借合法性、内控制度的完善性和有效性
资金拆借主要用于发行人及关联方经营发展资金周转,不存在违法使用拆借资金或将拆借资金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形,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合法有效。
发行人股份公司改制成立后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利与程序作出了规定,规定关联股东或利益冲突的董事在关联交易表决中的回避制度。同时,公司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内容包括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认定、关联交易披露及决策程序、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制定了《资金管理制度》,对发行人资金管理包括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进行了规范;制定了财务费用审批流程,确定了资金支付的费用范围与审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方资金拆借行为,关联资金往来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有效执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方往来余额
1、关联方应收款项
无
2、关联方应付款项
无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监事3名(其中职工监事1名),高级管理人员8名(其中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6名,财务总监1名,董事会秘书由1名副总经理兼任),核心技术人员1名。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
2015年11月2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赵忠、龙小珍、赵雄、李国祥、黄飙、王林和邓中华7名董事组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其中黄飙、王林和邓中华为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赵忠为董事长。
因第一届董事会成员三年任期届满,2018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为赵忠、龙小珍、赵雄、李国祥、黄飙、王林和邓中华,原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全部连选连任。
现任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任职 提名人 任期
赵忠 董事长 发起人 三年
龙小珍 董事 发起人 三年
赵雄 董事 发起人 三年
李国祥 董事 发起人 三年
黄飙 独立董事 发起人 三年
王林 独立董事 发起人 三年
邓中华 独立董事 发起人 三年
上述各位董事简历如下:
董事长:赵忠先生,汉族,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8年7月出生,中专学历。曾荣获“湖南省首届十大杰出青年民营企业家”、“湖南百名最美扶贫人物”称号。1989年至1997年在邵阳市四通糖酒饮料有限公司任总经理;1998年至2002年在邵阳湘运油料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2年合伙创办和顺投资,任执行董事;2005年7月成立和顺有限,历任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现任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7月当选湖南省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副会长。
董事:龙小珍女士,苗族,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7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1990年至1993年在湖南邵阳市百货公司历任出纳、会计、商场财务主管;1993年至2001年在泰阳证券邵阳营业部,历任财务主管、投资部副经理、行政部经理、客户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02年合伙创办和顺
投资,至2016年历任副总经理、监事;2005年7月成立和顺有限,担任公司副
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赵雄先生,汉族,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1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90年至1991年在邵阳市气象局任职员;1992年至2003年在邵阳市四通糖酒饮料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3年至2005年在邵阳中油任副总经理;2015年至今在衡阳和顺兼任执行董事;2005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副总经理、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李国祥先生,汉族,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3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物流师。1989年至1997年在邵阳市四通糖酒饮料有限公司任部门经理;1998年至2002年在邵阳湘运油料有限公司任部门经理;2002年至2017年历任和顺投资副总经理、总经理;2005年至今历任公司副总经理、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黄飙先生,汉族,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7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89年起先后在湖南省进出总公司任销售员,在浙江广厦北京置业公司任副总经理,在庄胜集团武汉分部任总经理助理,在湖南博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在湖南华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现任湖南鼎信泰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沙顺美农产品有限公司董事,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正黄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王林先生,汉族,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4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1970年起先后在怀化芷江县小学、芷江县教育局、长沙望城县一中、长沙职业技术专科学校、长沙学院、湖南雅泰国际广告公司、湖南王林管理顾问公司、长沙康萨坦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中南大学商学院企业文化研究中心任教和任职,曾任老百姓大药房全国连锁机构有限公司、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量子高科(中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潇湘牡丹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监事。兼任正和岛首席经济学家、湖南晟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顾问、大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顾问、远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顾问、民进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江西财经大学兼职教授、湖南省文物局顾问、怀化市、常德市、张家界市、株洲市人民政府经济顾问,凤凰、芷江、石门、炎陵、永江、洪江县委经济顾问,湖南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家委员会委员,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邓中华先生,汉族,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8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1989年至1996年在益阳职业技术学院(原益阳供销学校)任教师;1996年至今,在长沙学院任教授;湖南大学、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曾任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创智和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2015年11月2日,经全体发起人共同提名,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决议,选举曾立群、周蓉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刘静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同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议,选举曾立群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
因第一届监事会成员三年任期届满,2018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曾立群、周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刘静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2018年11月2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议,选举曾立群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
姓名 任职 提名人 任期
曾立群 监事会主席 发起人 三年
周蓉 监事 发起人 三年
刘静 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 三年
上述各位监事简历如下:
监事会主席:曾立群先生,汉族,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7 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1985年至1990年在湖南省邵阳市物资局任经理;1991年至1996年在湖南省邵阳市物资局物资公司任副总经理;1997年至2000年在邵阳市经济技术物资协作总公司任部门经理;2001年至2005年在和顺投资任副总经理;2006年至2014年在和顺有限任副总经理;2014年至2016年在衡阳和顺任总经理;2017年至今在铜官石油任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监事:周蓉女士,汉族,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2001年至2005年在和顺投资任职员;2005年至2015年11月任职公司财务部;2015年11月至今任职公司审计部。2015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专业经理。
监事:刘静女士,汉族,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1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2004年至2006年在和顺投资任文员;2006年至2007年在和顺有限任综合部副经理;2007年至2011年在邵阳和顺实业有限公司和顺大酒店任总经理;2011年至今在公司任行政部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任职 选聘情况 任期
赵忠 董事长、总经理 2018年11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 2018.11.28-
第一次会议选聘为总经理 2021.11.27
龙小珍 董事、副总经理 2018年11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 2018.11.28-
第一次会议选聘为副总经理 2021.11.27
赵雄 董事、副总经理 2018年11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 2018.11.28-
第一次会议选聘为副总经理 2021.11.27
胡灿明 副总经理 2018年11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 2018.11.28-
第一次会议选聘为副总经理 2021.11.27
龙军 副总经理 2018年11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 2018.11.28-
第一次会议选聘为副总经理 2021.11.27
曾跃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18年11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 2018.11.28-
第一次会议选聘为副总经理 2021.11.27
余美玲 财务总监 2018年11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 2018.11.28-
第一次会议选聘为财务总监 2021.11.27
唐烁 副总经理 2018年11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 2018.11.28-
第一次会议选聘为副总经理 2021.11.27
上述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总经理:赵忠先生,简介详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简历”之“(一)董事会成员”。
副总经理:龙小珍女士,简介详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简历”之“(一)董事会成员”。
副总经理:赵雄先生,简介详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简历”之“(一)董事会成员”。
副总经理:胡灿明先生,汉族,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1993年至1994年8月在湖南日用化工总厂任技术员;1994年9月至1997年1月在上海复旦大学蔡祖泉灯光研究所任技术主管;1997年2月至2014年6月在远大空调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在铜官石油兼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8月至今在和顺达石油兼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9月至今在文发石油兼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1月至今在旺盛石油兼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龙军先生,苗族,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1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1991年至1992年在绥宁县长铺子苗族乡经营管理站任专干;1993年至2001年在绥宁县水泥厂任会计;2002年至2008年在和顺投资任会计;2009年至2016年4月在公司任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2016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曾跃先生,回族,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2002年至2009年在远大科技集团任工程与管理学院院长;2010年至2012年在远大可建科技有限公司任市场中心总经理;2012年至2015年5月在远大天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至今在公司任人力资源部经理;2016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余美玲女士,汉族,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6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09年至2010年在萍乡华维电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任会计;2011年至2014年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任项目经理;2014年至2015年在湖南友谊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任高级项目经理;2015年10月至2016年4月任公司财务部经理;2016年4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副总经理:唐烁女士,土家族,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3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至2012年在湖南金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任副总经理;2012年至2014年在湖南星广传媒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4年11月至2017年6月在公司任项目事务部负责人;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四)核心技术人员
谢文华先生,汉族,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2008年12月至2010年5月杭州亿普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火电建
设公司全资子公司)软件开发部任软件工程师,主要从事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内
部集约化管理系统开发及维护。2010年09月至2015年02月杭州品茗安控信息
有限公司任研发部经理,主持开发并搭建核心起重机械物联网监控平台。2015
年02月至今任公司信息部高级工程师。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股份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披露之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任职/近亲 直接持有 直接持有 间接持有股 间接持有股 合计持股 合计持有
姓名 属关系 (股万份股)股(权%比)例份(万股) 权比例(%) (万股) 比公例司(股%权)
赵忠 董事长、 - - 4,787.62 47.88 4,787.62 47.88
(注1) 总经理
董事长、
晏喜明 总经理赵 1,867.00 18.67 - - 1,867.00 18.67
忠之配偶
赵尊铭 董事长; 800.00 8.00 228.00 2.28 1,028.00 10.28
赵忠之子
龙小珍 董事、
(注2) 副总经理; 916.00 9.16 194.845 1.95 1,110.85 11.11
龙军之姐
赵雄 董事、 350.00 3.50 584.535 5.85 934.54 9.35
副总经理
李国祥 董事 - - 60.00 0.60 60.00 0.60
曾立群 监主事席会 - - 20.00 0.20 20.00 0.20
周蓉 监事 - - 8.00 0.08 8.00 0.08
刘静 监事 - - 10.00 0.10 10.00 0.10
胡灿明 副总经理 - - 10.00 0.10 10.00 0.10
副总经理;
龙军 龙小珍之 - - 10.00 0.10 10.00 0.10
弟
副总经理、
曾跃 董事会 - - 5.00 0.05 5.00 0.05
秘书
余美玲 财务总监 - - 5.00 0.05 5.00 0.05
谢文华 核心技术 - - 20.00 0.20 20.00 0.20
人员
姓名 任职/近亲 直股接份持有直股接权持比有例间接持有股 间接持有股 合计持股 合计持有
属关系 (万股) (%) 份(万股) 权比例(%) (万股) 比公例司(股%权)
吴立宇 赵忠之 - - 20.00 0.20 20.00 0.20
外甥
赵丽娅 赵忠之 - - 20.00 0.20 20.00 0.20
外甥女
唐烁 副总经理 - - 10.00 0.10 10.00 0.10
注1:赵忠的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及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按照其所持和顺投资股权比例86%进行计算。
注 2:上表间接持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中,除赵忠、龙小珍和赵雄通过和顺投资间接持股外,其余均通过共创盛景间接持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比例及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股
序号 姓名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1 赵忠 - 4,787.62 - 4,787.62 - 4,787.62
2 龙小珍 916 194.85 916 194.85 916 194.85
3 赵雄 350 584.54 350 584.54 350 584.54
4 李国祥 - 60 - 60 - 60
5 曾立群 - 20 - 20 - 20
6 周蓉 - 8 - 8 - 8
7 刘静 - 10 - 10 - 10
8 胡灿明 - 10 - 10 - 10
9 龙军 - 10 - 10 - 10
10 余美玲 - 5 - 5 - 5
11 曾跃 - 5 - 5 - 5
12 赵尊铭 800 228 800 228 800 213
13 谢文华 - 20 - 20 - 20
14 晏喜明 1,867.00 - 1,867.00 - 1,867.00 -
15 吴立宇 - 20 - 20 - 20
16 赵丽娅 - 20 - 20 - 20
17 唐烁 - 20 - 20 - 10
注:股东所持有的公司处于有限责任公司阶段的出资额,模拟按照股份公司的股份进行计算。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领取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关键管理人员包括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发行人的薪酬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发行人向独立董事支付独立董事津贴,不发放工资及福利待遇。向其他关键管理人员支付工资、奖金,除依法享有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障等各项福利外,公司还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依法为其办理失业、养老、工伤等保险,并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统筹部门缴纳各项保险基金。报告期内,公司向关键管理人员(不含独立董事)支付的薪酬包括工资及奖金等,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工资、奖金 409.46 94.05% 395.13 94.70 367.54 95.24
社保、公积金 25.92 5.95% 22.14 5.30 18.36 4.76
合计 435.39 100.00 417.27 100.00 385.90 100.00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年在公司领薪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月
姓名 职位 2019年在公司领薪情况 当年任期
赵忠 董事长、总经理 59.15 12
龙小珍 董事、副总经理 52.61 12
赵雄 董事、副总经理 52.61 12
李国祥 董事 27.61 12
曾立群 监事会主席 19.23 12
周蓉 监事 8.25 12
刘静 职工代表监事 23.97 12
胡灿明 副总经理 52.61 12
龙军 副总经理 32.54 12
唐烁 副总经理 51.61 12
曾跃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2.74 12
余美玲 财务总监 22.44 12
合计 435.39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一年没有从其他关联企业取得收入的情形,也未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享受退休金等其他待遇。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外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 公司任职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兼职的单关位联与关发系行人
和顺投资 执行董事 控股股东
和顺控股 执行董事 实际控制人赵忠控
赵忠 董事长、 制企业
总经理 湖南环球和顺置业 董事 控股股东重大影响
企业
联创化工 董事 控股股东控制企业
龙小珍 副董总事经、理 联创化工 董事长 控股股东控制企业
赵雄 董事、 汇仕通 执行总经董理事、全资子公司
副总经理 衡阳和顺 执行董事 全资子公司
共创盛景 执行事务合 股东
伙人
湖南和顺置业 副董事长 控股股东重大影响
企业
邵阳和顺 执行董事 实际控制人赵忠控
李国祥 董事 制企业
长沙和顺物业 执行董事 实际控制人赵尊铭
控制企业
长沙广盈置业 副董事长 实际控制人赵尊铭
重大影响企业
湖南万科和顺置业 副董事长 实际控制人赵尊铭
重大影响企业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
有限公司 监事 无
长沙正黄企业管理咨询有 监事 无
限公司
长沙顺美农产品有限公司 董事 无
黄飙 独立董事 杭州有众限淼电公司子科技执行董事 无
湖南英泰电子产品服务 董事长 无
有限公司
南京众淼信息技术 执行董事兼 无
有限公司 总经理
重庆中皇科技发展 监事 无
有限公司
湖南潇湘牡丹会文化传播 监事 无
王林 独立董事 有限公司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 独立董事 无
邓中华 独立董事 有限公司
创智和宇信息技术股份 独立董事 无
姓名 公司任职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兼职单位与发行人
的关联关系
有限公司
云南黄金矿业集团股份 独立董事 无
有限公司
湖南中骏高新科技股份 董事 无
有限公司
曾立群 监事会主席 铜官石油 副总经理 全资子公司
湖南和顺置业 监事 控股股东重大影响
周蓉 监事 企业
湖南万科和顺置业 监事 实际控制人赵尊铭
重大影响企业
铜官石油 执行董事、 全资子公司
总经理
和顺达石油 执行董事、 全资子公司
胡灿明 副总经理 总经理
文发石油 执总行经董理事、控股子公司
旺盛石油 执行董事、 全资子公司
总经理
除上述兼职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对外兼职情况。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共创盛景的份额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 公司任职 其他投资企业 直接或间接投资 出资额 持股比例
(万元) (%)
和顺投资 直接投资 2,888.00 86.00
联创化工 通过和顺投资间 60.00 60.00
接投资
湖南和顺置业 通过和顺投资间 1,800.00 30.00
接投资
和顺控股 直接投资 8,600.00 86.00
赵忠 董事长、总经理 邵阳和顺 通过和顺控股间 1,348.00 87.08
接投资
邵阳和顺房地产 通过邵阳和顺间 2,000.00 100.00
接投资
邵阳和顺民爆器材 通过邵阳和顺间 50.00 100.00
接投资
邵阳市宝联民爆器材有限责任 通过邵阳和顺民 18.00 6.00
公司 爆器材间接投资
姓名 公司任职 其他投资企业 直接或间接投资 (出万资元额)持(股%比)例
和顺投资 直接投资 117.50 3.50
和顺控股 直接投资 350.00 3.50
龙小珍 董事、副总经理 联创化工 直接投资 8.00 8.00
长沙和顺置业 直接投资 50.00 5.00
长沙兴和顺置业 直接投资 150.00 5.00
和顺投资 直接投资 352.50 10.50
和顺控股 直接投资 1,050.00 10.50
赵雄 董事、副总经理
长沙和顺置业 直接投资 105.00 10.50
长沙兴和顺置业司 直接投资 315.00 10.50
李国祥 董事 联创化工 直接投资 8.00 8.00
长沙正黄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 直接投资 190.00 95.00
司(注1)
通过长沙正黄企
湖南华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业管理咨询有限 13.48 6.74
公司间接投资
重庆金罗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直接投资 150.00 50.00
北京协力永昌投资管理有限责 255.00 51.00
任公司 直接投资
湖南鼎信泰和股权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直接投资 350.00 35.00
(注2)
杭州众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直接投资 170.00 85.00
北京静远华丰投资管理中心(有 直接投资 300.00 30.00
黄飙 独立董事 限合伙)
南京众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直接投资 25.00 25.00
深圳开云鼎鑫投资管理合伙企 直接投资 50.00 5.00
业(有限合伙)
武汉金商达科技有限公司 直接投资 30.00 30.00
重庆中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直接投资 40.00 40.00
珠海润霖创业投资合3伙企业(有 直接投资 1,881.77 8.08
限合伙)(注)
湖南泰通能源管理股份有限公 直接投资 267.00 3.1976
司(注4)
湖南英泰电子产品服务有限公 直接投资 12.00 10.00
司
长沙顺美农产品有限公司(注5) 直接投资 7.00 8.6957
王林 独立董事 湖南潇湘牡丹会文化传播有限 直接投资 245.00 49.00
公司
注1:原名为长沙正黄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2月7日更名。
注2:湖南鼎信泰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已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05668),其投资设立的私募基金不再逐一披露。
注3:原名为长沙泽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6年12月5日更名。
注4:原名为湖南泰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6月28日更名。
注5:原名为长沙县顺美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2月17日更名。
上表所列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八、本公司主要股东的简要情况
(一)控股股东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和顺投资持有发行人55.67%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公司名称 湖南和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2年11月12日
注册资本 3,358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3,358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 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二段58号和顺大厦
主要经营场所 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二段58号和顺大厦
法定代表人 赵忠
以自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农林业、医院、养老院、停车场、立
体车库的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
经营范围 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办公用品、机
电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投资实业
股权结构 赵忠持有86%股权,赵雄持有10.5%股权,龙小珍持有3.5%股权
(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赵忠先生、晏喜明女士(赵忠先生之妻)及赵尊铭先生(赵忠先生之子),赵忠通过和顺投资控制公司55.67%的股份,晏喜明直接持有公司18.67%的股份,赵尊铭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10.28%的股份,以上三人合计控制公司84.62%的股份。
赵忠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430502196807******,住所为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东路250号****。其简历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历”之“(一)董事会成员”。
晏喜明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430502196810******,住所为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东路250号****。1968年10月出生,中专学历。1987年至1989年就职于邵阳市粮食局财务部;1989年至1997年就职于邵阳市四通糖酒饮料有限公司财务部;2010年3月至今任公司行政部专业经理。
赵尊铭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430502199311******,住所为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东路250号****。1993年11月出生,金融本科学历。2014年11月至今任公司营销部专业经理。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22,970,983.05 145,091,062.15 142,278,184.3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8,466,571.61 4,172,543.15 5,428,069.46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26,324,184.45 35,440,619.05 58,248,417.5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3,048,525.57 3,962,572.05 1,826,751.33
项 目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02,763,726.34 59,806,539.48 81,851,375.41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3,346,840.34 7,254,084.32 4,014,869.41
流动资产合计 376,920,831.36 255,727,420.20 293,647,667.53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46,818,137.09 124,516,326.25 91,623,633.12
在建工程 39,723,512.05 34,579,924.00 35,133,923.76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75,910,138.52 375,389,991.70 280,308,455.6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55,651,057.71 65,839,699.85 49,379,201.5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1,612.91 124,089.15 1,879,922.03
其他非流动资产 22,590,361.15 13,934,806.00 34,179,099.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640,884,819.43 614,384,836.95 492,504,235.09
资产总计 1,017,805,650.79 870,112,257.15 786,151,902.62
2、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项 目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41,240,000.00 141,240,000.00 122,04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0,933,128.04 14,627,263.60 12,155,766.52
预收款项 144,288,612.60 160,930,637.14 151,396,061.4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4,906,490.57 5,925,781.27 10,162,199.08
应交税费 27,844,862.86 20,387,496.35 23,851,615.82
其他应付款 1,383,049.53 1,650,811.20 17,304,316.41
其中:应付利息 187,731.50 202,876.03 160,072.76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30,596,143.60 344,761,989.56 336,909,959.27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项 目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330,596,143.60 344,761,989.56 336,909,959.2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76,161,587.80 76,161,587.80 76,161,587.8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62,049,514.35 47,280,731.37 33,694,464.79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444,056,327.17 296,944,970.27 234,501,669.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682,267,429.32 520,387,289.44 444,357,722.48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4,942,077.87 4,962,978.15 4,884,220.87
所有者权益合计 687,209,507.19 525,350,267.59 449,241,943.3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17,805,650.79 870,112,257.15 786,151,902.62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940,146,689.40 2,339,151,199.22 2,065,802,530.13
项 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其中:营业收入 1,940,146,689.40 2,339,151,199.22 2,065,802,530.13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723,965,140.06 2,137,503,711.30 1,811,034,914.73
其中:营业成本 1,567,891,744.79 1,977,900,239.83 1,651,814,205.47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
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6,267,433.60 8,136,786.82 8,528,578.41
销售费用 118,538,939.39 115,032,869.66 115,103,427.38
管理费用 21,271,647.32 24,175,083.88 26,553,282.05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 9,995,374.96 12,258,731.11 9,035,421.42
其中:利息费用 6,440,157.82 7,307,642.60 6,126,264.03
利息收入 624,781.92 335,191.28 547,267.19
加:其他收益 110,296.08 231,482.77 790,200.00
投资收益(损失以“-” 76,712.33 2,250,000.00 137,910.96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403,278.01
项 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1,769,920.11 1,373,283.35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25,290.59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215,965,279.74 205,873,600.21 257,069,009.71
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802,785.93 3,616,210.51 1,023,567.19
减:营业外支出 292,777.91 128,077.34 930,642.3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216,475,287.76 209,361,733.38 257,161,934.56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54,759,921.49 53,253,409.14 65,038,103.1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161,715,366.27 156,108,324.24 192,123,831.38
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 161,715,366.27 156,108,324.24 192,123,831.38
(净亏损以“-”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
(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161,736,717.64 156,029,566.96 191,843,698.67
列)
2.少数股东损益(净 -21,351.37 78,757.28 280,132.71
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
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
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
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
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项 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1)权益法下可转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
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
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
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
信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
储备
(8)外币财务报表
折算差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61,715,366.27 156,108,324.24 192,123,831.38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61,736,717.64 156,029,566.96 191,843,698.67
的综合收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 -21,351.37 78,757.28 280,132.71
合收益总额
4、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2,183,000,861.75 2,733,813,904.85 2,480,952,400.47
现金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
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
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
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项 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
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
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
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1,657,098.51 3,847,693.28 2,632,345.62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84,657,960.26 2,737,661,598.13 2,483,584,746.0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1,828,981,381.31 2,260,037,107.31 1,954,547,007.74
现金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
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
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
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63,059,624.22 64,146,191.71 55,121,701.49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93,718,363.02 118,974,056.11 160,330,460.8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53,182,844.63 78,882,633.67 66,829,998.00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38,942,213.18 2,522,039,988.80 2,236,829,168.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5,715,747.08 215,621,609.33 246,755,578.0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80,000,000.00 2,250,000.00 8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6,712.33 137,910.9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624,781.92 335,191.28 547,267.19
项 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701,494.25 2,585,191.28 80,685,178.1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62,082,018.08 127,338,262.50 143,231,389.15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80,000,000.00 80,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19,990,821.00
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2,082,018.08 147,329,083.50 223,231,389.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380,523.83 -144,743,892.22 -142,546,211.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
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41,240,000.00 141,240,000.00 122,04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1,240,000.00 141,240,000.00 122,04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41,240,000.00 122,040,000.00 147,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6,455,302.35 87,264,839.33 71,157,953.77
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
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3,269,020.28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7,695,302.35 209,304,839.33 221,426,974.0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55,302.35 -68,064,839.33 -99,386,974.0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7,879,920.90 2,812,877.78 4,822,392.9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45,091,062.15 142,278,184.37 137,455,791.40
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2,970,983.05 145,091,062.15 142,278,184.37
(二)非经常性损益
依据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公司报告期内各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22.47 -5.1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
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 89.48 223.15 179.02
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7.67 - 13.7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7.45 148.81 -85.60
小计 69.70 594.43 102.10
减:所得税影响数 18.70 92.44 40.88
合计 51.01 502.00 61.22
(三)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2001199.1年2.3度1/22001188.1年2.3度1/22001177.1年2.3度1/
流动比率(倍) 1.14 0.74 0.87
速动比率(倍) 0.71 0.44 0.4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0.56 42.76 44.13
矿无权形后资)产占(净扣资除产土的地比使例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10.94 13.39 6.9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6.8227 5.20 4.4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301.16 461.09 106.86
存货周转率(次/年) 19.29 27.93 22.00
利息保障倍数(倍) 34.61 29.65 42.9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5,741.05 24,409.68 28,870.6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6,173.67 15,602.96 19,184.3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16,122.67 15,100.96 19,123.15
润(万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1.46 2.16 2.47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78 0.03 0.05
基 本每 股收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1.62 1.56 1.92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1.61 1.51 1.91
稀 释每 股收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1.62 1.56 1.92
财务指标 22001199.1年2.3度1/22001188.1年2.3度1/22001177.1年2.3度1/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1.61 1.51 1.91
全面摊薄净资产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23.71 29.98 43.17
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23.63 29.02 43.04
加权平均净资产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26.89 34.24 51.09
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26.81 33.14 50.92
以下各项财务指标,除非特别指明,均以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37,692.08 37.03 25,572.74 29.39 29,364.77 37.35
非流动资产 64,088.48 62.97 61,438.48 70.61 49,250.42 62.65
资产总计 101,780.57 100.00 87,011.23 100.00 78,615.19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为成品油批发、零售,业务涵盖采购、仓储、物流、批发、零售环节。公司主要资产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存货、预付账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资产结构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符,符合行业特点。
公司抓住成品油炼化生产和流通领域相关政策逐步明朗和放宽的机遇,集中资源发展成品油批发、零售业务,并积极推进加油站站点布局建设,逐步调整收入结构,加强、拓展流通领域产业链。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呈现增长趋势,与主营业务相关资产规模随着主营业务的增长而增长。2018年末至2019年,总资产较上年末分别增加了8,396.04万元和14,769.34万元,增幅分别为10.68%和16.97%,主要系受益于公司主营业务盈利。
(2)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37,692.08 37.03 25,572.74 29.39 29,364.77 37.35
非流动资产 64,088.48 62.97 61,438.48 70.61 49,250.42 62.65
资产总计 101,780.57 100.00 87,011.23 100.00 78,615.19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为成品油批发、零售,业务涵盖采购、仓储、物流、批发、零售环节。公司主要资产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存货、预付账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资产结构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符,符合行业特点。
公司抓住成品油炼化生产和流通领域相关政策逐步明朗和放宽的机遇,集中资源发展成品油批发、零售业务,并积极推进加油站站点布局建设,逐步调整收入结构,加强、拓展流通领域产业链。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呈现增长趋势,与主营业务相关资产规模随着主营业务的增长而增长。2018年末至2019年,总资产较上年末分别增加了8,396.04万元和14,769.34万元,增幅分别为10.68%和16.97%,主要系受益于公司主营业务盈利。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191,765.96 98.84 231,909.35 99.14 204,644.75 99.06
其他业务收入 2,248.71 1.16 2,005.77 0.86 1,935.50 0.94
合计 194,014.67 100.00 233,915.12 100.00 206,580.2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收入,即成品油批发、零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98%以上,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
(2)利润主要来源分析
1)净利润增长主要来自主营业务毛利增长
报告期内,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金额 变动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额 变动率 金额
营业收入 194,014.67 -39,900.45 -17.06 233,915.12 27,334.87 13.23 206,580.25
主营业务毛利 36,674.54 1,257.44 3.55 35,417.10 -5,572.54 -13.59 40,989.64
期间费用 14,980.60 -166.07 -1.10 15,146.67 77.46 0.51 15,069.21
净利润 16,171.54 560.71 3.59 15,610.83 -3,601.55 -18.75 19,212.38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主要来自主营业务毛利。2017年至2019年净利润分别为19,212.38万元、15,610.83万元和16,171.54万元,变动额分别为-3,601.55万元和560.71万元,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毛利的变动,分别为-5,572.54万元和1,257.44万元。②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期间费用随着主营业务收入变动而变化。
2)主营业务毛利变化主要来自零售毛利的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销量及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吨、%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批发 36,541.23 19.06 69,582.27 30.00 72,404.62 35.38
主营业务收入 零售 155,224.73 80.94 162,327.09 70.00 132,240.13 64.62
小计 191,765.96 100.00 231,909.35 100.00 204,644.75 100.00
批发 6.11 23.51 11.00 35.40 13.94 42.65
销量 零售 19.89 76.49 20.07 64.60 18.74 57.35
小计 26.01 100.00 31.07 100.00 32.68 100.00
批发 379.92 1.04 1,990.76 5.62 2,914.47 7.11
毛利 零售 36,294.62 98.96 33,426.34 94.38 38,075.17 92.89
小计 36,674.54 100.00 35,417.10 100.00 40,989.6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成品油零售、批发吨油毛利、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销售单价 销售成本 吨油毛利额 销量 毛利 毛利率
元/吨 元/吨 元/吨 万吨 万元 %
2019年度 批发 5,978.01 5,915.86 62.15 6.11 379.92 1.04
零售 7,803.18 5,978.64 1,824.54 19.89 36,294.62 23.38
2018年度 批发 6,325.48 6,144.51 180.97 11.00 1,990.76 2.86
零售 8,087.80 6,422.36 1,665.44 20.07 33,426.34 20.59
2017年度 批发 5,195.21 4,986.09 209.12 13.94 2,914.47 4.03
零售 7,056.12 5,024.49 2,031.63 18.74 38,075.17 28.79
由上表可知,主营业务毛利的变动主要受零售毛利的影响,具体原因为:
①2018年零售毛利下降的原因分析
2018年零售销量增长,而2018年零售毛利较上年减少4,648.83万元,主要为零售吨油毛利下降所致。零售吨油毛利额同期减少了 366.19 元/吨,降幅为18.15%。主要原因是:①受成品油消费税改革新政及人民币贬值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上游炼化企业综合成本提高,公司成品油采购成本上涨幅度较大,而公司零售单价由于受到发改委最高零售指导价的限制,涨幅低于成本涨幅,使得成品油采购、销售差价缩小,零售吨油毛利下降。②第四季度受国际原油价格急速下跌的影响,公司实现销售时的毛利较下订单时减少,进一步加剧了零售吨油毛利下降。具体原因分析详见“本节、六、(三)、5、(2)2018年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分析”
②2019年零售毛利率上升的原因分析
2019年零售销量基本不变,而零售毛利较上年增长2,868.28万元,主要是零售吨油毛利上涨所致。主要原因是:导致公司2018年零售毛利率下滑的因素已经逐渐消除或缓解,使得2019年零售毛利较去年有所上涨。具体原因分析详见“本节、六、(三)、5、(3)2019年毛利率回升的原因分析”
综上,公司 2018 年受四季度原油价格急速下跌、成品油消费税改革新政、人民币贬值等因素影响,零售毛利有所减少,导致净利润下降。2019 年,导致2018 年零售毛利下滑的因素已经逐渐消除或缓解,公司主营业务毛利较去年增加,导致净利润增加。公司收入、成本、净利润真实、准确、完整,合理反映了公司的盈利能力。
3、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18,300.09 273,381.39 248,095.2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5.71 384.77 263.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8,465.80 273,766.16 248,358.4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82,898.14 226,003.71 195,454.7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6,305.96 6,414.62 5,512.17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9,371.84 11,897.41 16,033.0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318.28 7,888.26 6,683.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3,894.22 252,204.00 223,682.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571.57 21,562.16 24,675.56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因成品油流通行业的特点,货款结算基本采用 “现款现货、先款后货”方式,现金回款情况良好,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经营性现金流量分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18,300.09 273,381.39 248,095.24
营业收入 194,014.67 233,915.12 206,580.25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 112.52% 116.87% 120.1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82,898.14 226,003.71 195,454.70
营业成本 156,789.17 197,790.02 165,181.4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营业成本 116.65% 114.26% 118.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571.57 21,562.16 24,675.56
净利润 16,171.54 15,610.83 19,212.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倍) 0.90 1.38 1.28
2017年至2019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倍)分别为1.28、1.38和0.90,保持基本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和经营性现金流量的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净利润 16,171.54 15,610.83 19,212.38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76.99 -137.33
信用减值损失 40.33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 1,337.76 1,078.02 1,066.01
旧
无形资产摊销 1,739.28 1,254.07 995.7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372.46 410.66 479.9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收益以“-”号填列) - 2.53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5.11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581.54 697.25 557.9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7.67 -225.00 -13.79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1.51 175.58 26.74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4,295.72 2,204.48 -1,361.6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56.81 2,047.64 3,816.7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299.62 -1,516.90 25.51
其他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571.57 21,562.16 24,675.56
2)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报告期内,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5,085.82 4,692.36 4,576.64
加:职工福利费 388.93 475.52 321.41
社会保险费 218.62 210.64 158.53
住房公积金 176.98 155.80 86.22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 14.70 19.56 30.61
设定提存计划项目-基本养老保险 404.31 421.48 324.69
设定提存计划项目-失业保险 16.59 15.61 14.0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305.96 5,990.98 5,512.17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报告期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呈逐年增长态势。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与相关报表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管理费用-职工薪酬 1,287.60 1,200.21 1,077.43
加:销售费用-职工薪酬 4,777.44 4,642.21 4,344.84
营业成本-职工薪酬 138.99 148.56 149.59
减: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期初) -101.93 -423.64 59.68
小计 6,305.96 6,414.62 5,512.1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305.96 6,414.62 5,512.17
报告期内“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与相关会计科目匹配。
3)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的具体明细如下:
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租赁费 2,154.96 2,287.82 1,822.02
车辆费 809.60 688.20 957.51
办公费 698.73 844.50 1,102.84
银行手续费 418.00 528.63 345.64
维护及修理费 300.53 252.37 353.37
存货盘损 198.89 277.74 223.79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业务招待费 171.74 208.49 409.13
运输费 152.56 301.08 475.14
差旅费 146.44 184.80 239.50
业务宣传费 52.77 314.19 144.39
检验检测费 50.33 41.17 95.12
评估设计费 33.61 102.97 45.77
中介机构费 10.65 141.61 155.35
往来款 8.39 1,502.05 228.18
其他 111.09 212.64 85.25
合 计 5,318.28 7,888.26 6,683.00
①租赁费
公司加油站分为自有产权加油站及租赁产权加油站,报告期租赁费现金支出逐年增加,主要为公司根据租赁协议支付的加油站年度租金增加所致。
②车辆费、运输费
车辆费主要为由成品油运输车在为公司加油站配送成品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料费、路桥费等费用、批采中心及加油站的办公用车费用;公司运输费用系公司委托物流公司对加油站配送油料产生的费用。
③办公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
办公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在2018年和2019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强各项费用预算管理和控制、办公用品等统计询价集中采购所致。
④银行手续费
手续费主要为“滴滴、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银行卡等结算产生的手续费。2018年,随着第三方支付、银联POS卡、市政卡等支付方式结算使用增加,手续费相应上升。
⑤维护及修理费
公司维护及维修费主要包含加油站设备设施维修费、油库设备设施维修费及物流车辆维修费。
⑥存货盘损
成品油属于易挥发液体,在存储、运输及销售的各个环节易产生损耗,正常损耗包括蒸发损耗和残漏损耗;此外,由于成品油采用吨作为计量单位,而测量时受条件限制,多采用测量体积再使用密度进行换算,而密度受环境的影响会产生一定范围内的变化,也会造成盘点数上的计量误差。因此,公司每半年进行盘点时均会存在盘盈或盘亏状况。根据国标GB11085-89《散装液态石油产品损耗》中的标准,在正常损耗范围内的盘亏,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计入管理费用中的存货损耗。
⑦往来款
2018年往来款大幅增加,主要原因系2018年度公司与中石油湖南分公司诉讼结案,根据《和解协议》的约定向中石油湖南分公司支付雅苑加油站剩余年限租金及补偿款共计1,474.47万元所致。
4)支付的各项税费
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的各项税费”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1.增值税 4,388.61 5,794.39 5,224.85
2.企业所得税 4,310.40 5,245.85 10,031.69
3.城建税 289.82 390.94 350.24
4.教育费附加 217.47 288.62 261.13
5.其他税金 165.54 177.60 165.13
合计 9,371.84 11,897.41 16,033.05
⑤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2018年,公司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较2017年增长10.95%,主要原因为受四季度国际油价急速下跌的影响,公司在保证安全库存的基础上,减少了期末集中采购成品油数量,采购进项税较上年减少,2018年缴纳的增值税有所增长。
2019年,公司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较2018年减少24.38%,主要系2019年增值税税率由16%降低至13%,相应缴纳的增值税有所减少。
⑥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盈利规模的变动,企业所得税缴纳金额在下年汇算清缴时相应变动。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8,000.00 225.00 8,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67 - 13.7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 - -
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2.48 33.52 54.7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70.15 258.52 8,068.5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6,208.20 12,733.83 14,323.14
投资支付的现金 8,000.00 - 8,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999.08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208.20 14,732.91 22,323.1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38.05 -14,474.39 -14,254.62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和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利用临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金额较大,主要用于购置新建加油站的土地使用权以及新建和翻新加油站,报告期内,公司加油站点从24座增加至30座。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4,124.00 14,124.00 12,204.00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124.00 14,124.00 12,204.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4,124.00 12,204.00 14,7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45.53 8,726.48 7,115.8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326.9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769.53 20,930.48 22,142.7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5.53 -6,806.48 -9,938.70
2017年至2019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938.70万元、-6,806.48万元和-645.53万元。2018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7年增加了 3,132.22 万元,主要系公司通过短期借款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增加1,920.00万元;2019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8年增加了6,160.95万元,主要系公司未进行股利分配。
报告期内,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系与关联方之间的往来,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公司收到关联方借款 - - -
关联方偿还公司借款 - - -
小计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公司归还关联方借款 - - 326.90
公司向关联方借出款项 - - -
小计 - - 326.9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326.90
4、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1)公司财务状况
①资产规模逐年扩大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呈逐年上升趋势,2019年末资产总额较上年末增加14,769.34万元,增幅16.97%。未来随着公司销售规模扩大,滚动利润不断投入公司生产经营,预计公司的资产规模将继续扩大。
②主营业务突出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2017年至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9.06%、99.14%和98.84%。公司在运营的加油站由报告期期初的24座,增加至报告期期末的30座,更加强化了主营业务。
③盈利能力较强
公司2017年至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19,123.15万元、15,100.96万元和16,122.67万元,报告期内,随着公司投入营运的加油站的增多,以及物流配套的完善,盈利能力得到了增强。
(2)未来发展趋势
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受全国及湖南地区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以及各项刺激消费政策鼓励的影响,预计我国成品油批发和零售需求将进一步提升。
公司将围绕现有的主营业务,提高主营业务的生产能力和运营效率,巩固公司的竞争优势。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五)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政策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3)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提取任意公积金。
(4)支付股东股利。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大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5)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6)股利的派发。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是否实 自然人股东个
时间 利润分配情况 审议情况 施完毕 人所得税是否
足额缴纳
2017年5月12日,公司召
2017年 以股公为司基总数股,每本1100股,00派0万现开议并20通16过年了年《度关股于东2大01会6审年 是 是
金6.5元(含税)。 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
2018年2月2日,公司召开
2018年 以股公为司基总数股,每本1100股,00派0现万会201,8审年议第并一通次过临了时《股关东大于是 是
金8元(含税)。 2017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
2019年 无 无
3、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为了通过现金分红给予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于2016年6月8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与分红回报规划如下:
(1)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制定本规划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的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在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保证公司长久、持续、健康的经营能力。
(2)公司制定本规划遵循的原则
1)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2)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
3)处理好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公司利润分配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4)坚持现金分红为主,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对股东利益的保护
1)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并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出建议、拟定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董事会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3)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4)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网络、电话、邮件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或其他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董事会和公司股东亦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5)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董事会应做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批准。
6)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若公司出现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情况或者出现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应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7)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报、半年报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①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②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③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④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⑤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4、公司未来三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可实施现金分红: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④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处理。
重大投资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或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4)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5、未来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董事会应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确保股东回报规划内容不违反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需要确需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或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需经董事会详细论证并充分考虑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且股东大会审议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变更事项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或其他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六)纳入发行人合并会计报表的企业的基本情况
1、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情况如下:序号 单位名称 注(册万元资)本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纳入合并报表期间
1 湘潭中油 1,000.00 成品油仓储 100.00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
年度
2 和顺物流 1,548.00 成品油运输 100.00 2年0度17年度、2018年度、2019
3和顺达石油 1,000.00 成品油零售 100.00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
年度
4 汇仕通 200.00 成品油零售 100.00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
年度
5 衡阳和顺 3,000.00 成品油零售 100.00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
年度
6 文发石油 1,000.00 成品油零售 51.00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
年度
2017年度、2018 20197年度、铜官石油3,000.00 成品油仓储 100.00
年度
8 旺盛石油 2,000.00 加油站筹建 100.00 2018年2-12月、2019年度
2、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情况说明序号 子公司名称 纳入合并范围方式 纳入合并范围报告期间
1 旺盛石油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2018年2-12月、2019年度
(2)报告期内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情况说明
无
3、企业基本情况
(1)湘潭中油销售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公司名称 湘潭中油销售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3年4月21日
注册资本 3,000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0万人民币(注)
公司住所 湘潭市岳塘区板马路7号
主要经营场所 湘潭市岳塘区板马路7号
法定代表人 曾三
柴油、汽油(经营期限以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为准)及其他(不属
经营范围 危控险化品学和品监)、控润化滑学油品的)销物售资;的日仓用储百服货务的;零化售工,产洗品车(服不务含(危限险分及公监
司经营);加油站的投资;房屋及其机械设备的租赁服务。
主营业务 柴油、汽油的仓储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100%股权
注:湘潭中油《公司章程》约定新增2000万元认缴出资额的出资时间为2035年1月1日。
2)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3,480.12 3,310.73 490.30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容诚所审计。
(2)湖南和顺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公司名称 湖南和顺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6年11月16日
注册资本 1,548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 1,548万人民币
公司住所 望城经济开发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内
主要经营场所 望城经济开发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内
法定代表人 朱佩姿
物流管理、货运代理;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危险货物运输(3
类)(凭许可证、审批文件经营);以自有资产进行物流中心的投资
经营范围 (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
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汽油、柴油的运输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100%股权
2)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2,920.64 2,660.89 260.26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容诚所审计。
(3)衡阳和顺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公司名称 衡阳和顺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年1月9日
注册资本 3,000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 465万人民币(注)
公司住所 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灶市街街道办事处联平村委会花石路与107国
道交汇处1幢
主要经营场所 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灶市街街道办事处联平村委会花石路与107国
道交汇处1幢
法定代表人 赵雄
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油库及加油加气站点(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
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以
经营范围 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汽油、柴油、燃料油、润滑油、石脑油、日用
百货、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的销售;汽车美
容、保养(不含维修)服务,洗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汽油、柴油零售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100%股权
分支机构 衡阳和顺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耒阳市五一南路加油站
注:衡阳和顺《公司章程》约定3000万元认缴出资额的出资时间为2045年12月31日。
2)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279.47 54.58 -2.35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容诚所审计。
(4)长沙和顺达石油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公司名称 长沙和顺达石油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南恒顺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7年1月10日
注册资本 1,000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0万人民币
公司住所 湖南省长沙县星沙镇万家丽路以东特立路以北
主要经营场所 湖南省长沙县星沙镇万家丽路以东特立路以北
法定代表人 胡灿明
成品油的零售(限分支机构);农、林业投资、教育投资、文化旅游
产业投资与管理(限以自有合法资金(资产)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
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
经营范围 管理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
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不得从事
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
信用业务);高新技术创业服务;预包装食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汽油、柴油销售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100%股权
分支机构 长沙和顺达石油有限公司长沙县特立路加油站
2)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3,991.60 3,483.02 1,061.88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容诚所审计。
(5)湖南汇仕通石化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公司名称 湖南汇仕通石化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年6月5日
注册资本 200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 200万人民币
公司住所 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二段58号和顺大厦4楼
主要经营场所 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二段58号和顺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 赵雄
化工产品、润滑油的零售;成品油的零售(限分支机构);物流代
经营范围 理服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工程服务;建筑材
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限分支机构);通用机械设备销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汽油、柴油销售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100%股权
2)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时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456.31 -838.87 -30.31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容诚所审计。
(6)湖南和顺铜官石油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公司名称 湖南和顺铜官石油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年3月14日
注册资本 3,000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 3,000万人民币
公司住所 望城经济开发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内
主要经营场所 望城经济开发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内
法定代表人 胡灿明
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无储存、租赁仓库及物流行为):汽油、柴
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2019年3月18日至2022
年3月17日);成品油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烟草制品零售(限
分支机构);日用百货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清洗服务;化
工原料(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销售;燃料油销售;润滑油批发;
仓储代理服务;仓储管理服务;物流代理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
经营范围 (限以自有合法资金(资产)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债务投
资、短期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
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
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房屋租赁;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
销售(限分支机构);乳制品零售(限分支机构);进口酒类零售(限
分支机构);国产酒类零售(限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募投项目运营公司;汽油、柴油销售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100%股权
分支机构 湖南和顺铜官石油有限公司长沙杨家湾加油站、湖南和顺铜官石油
有限公司长沙汇通加油站、湖南和顺铜官石油有限公司长沙同心加
油站
2)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时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11,684.53 3,068.05 106.50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容诚所审计。
(7)浏阳市文发石油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公司名称 浏阳市文发石油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年7月29日
注册资本 1,000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0万人民币
公司住所 浏阳市文家市镇新发村大路组
主要经营场所 浏阳市文家市镇新发村大路组
法定代表人 胡灿明
燃料油、汽车用品、办公用品的销售;润滑油、日用百货的零售;
预包装食品零售(限分支机构);散装食品零售(限分支机构);乳
经营范围 制品零售(限分支机构);烟草制品零售(限分支机构);成品油零
售(限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汽油、柴油销售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51%股权,刘首持有49%股权
分支机构 浏阳市文发石油有限公司成功加油站
2)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时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1,190.49 1,008.59 -4.36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容诚所审计。
(8)长沙市望城区旺盛石油制品销售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公司名称 长沙市望城区旺盛石油制品销售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年7月1日
注册资本 2,000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 2,000万人民币
公司住所 湖南望城经济开发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内
主要经营场所 湖南望城经济开发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内
法定代表人 胡灿明
带有储存设施经营汽油、柴油(限分支机构);润滑油、日用百货、汽
车零配件的零售;化工原料(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 ;汽
经营范围 车清洗服务;燃料油销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限分支
机构);乳制品零售(限分支机构);烟草制品零售(限分支机构)。(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汽油、柴油销售
股权结构 铜官石油持有100%股权
分支机构 长沙市望城区旺盛石油制品销售有限公司同心加油站
2)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时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3,886.10 -28.41 35.59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容诚所审计。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3,33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需求 拟募集资金投入
1 长沙铜官油库建设项目 24,563.39 20,000.00
2 和顺智慧油联平台项目 34,000.05 3,000.00
3 零售网点扩张储备金项目 69,300.00 61,077.44
合计 127,863.44 84,077.44
上述项目总投资127,863.44万元,其中长沙铜官油库建设项目,公司前期已自有资金投入1,348.12万元,除此之外,拟本次募集资金投入84,077.44万元,差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视项目实际情况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前期投入进行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核准情况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核准/备案情况 项目环评情况
1 长沙铜官油库建设项目 望发改备[2016]88号 长环评[2017]24号
2 和顺智慧油联平台项目 望发改备[2016]91号 长环评[2017]24号
3 零售网点扩张储备金项目 ——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分析
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为成品油批发、零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项目系对主营业务的加强、拓展、延伸。长沙铜官油库建设项目和顺智慧油联平台项目,能够进一步夯实公司在仓储与物流环节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业务运行效率;零售网点扩张储备金项目为公司外延式扩展提供了储备资金。
长沙铜官油库建设项目建成后,将拥有9万立方米成品油的仓储能力,年周转量将达到100万吨以上,大幅提高公司仓储能力、扩展业务覆盖区域。一方面,满足不断增长的成品油市场需求,降低二次配送运输成本;另一方面,仓储能力的提升有助于加强公司成品油采购议价能力,并减少石油行业国际国内复杂因素影响的冲击,降低采购成本,加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和顺智慧油联平台项目的实施,可形成以成品油供应为核心、以成品油仓储、物流服务为补充的成品油一体化服务平台,提升公司在成品油领域的综合服务能力。第一,整合公司在采购、仓储、物流、销售等业务环节的优势和经验;第二,加强配套物流车队的建设,增强油品配送能力;第三,将外部公共服务平台与内部管理信息系统有效整合,在供应链上实现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三流合一”。
零售网点扩张储备金项目的实施,为公司拓展零售业务终端布局提供了储备资金。公司主营业务为成品油的批发、零售,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市场情况逐步调整批发、零售的比重,加快“以长沙市主城区为主、以周边经济发达交通要道区域为辅”的加油站网点布局建设,该布局已展现出明显效益,零售业务规模快速增长,零售业务毛利成为主要业绩贡献。2017年至2019年,零售业务毛利贡献率分别为92.89%、94.38%、98.96%。加油站点的进一步开拓,有助于提供公司的品牌效益和知名度,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巩固加强公司在湖南省成品油市场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新股时,应特别认真考虑本节所列的各项风险因素。以下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市场风险
(一)国际政治经济因素变动风险
国际原油和成品油价格受全球及地区政治、经济及具有国际影响的突发事件和争端等因素影响。近年来由于国际地缘政治冲突频发,导致原油及成品油价格变动较大,同时,全球经济的增长和各国经济实力对比将通过改变石油市场需求量影响价格。如公司未能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将导致库存损失或毛利率降低的风险。
(二)国内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作为成品油批发零售商,所处行业整体需求与宏观经济密切相关,宏观经济的波动将对石油石化行业的需求发生作用,进而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目前,我国经济处于结构调整的转型过程中,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未来宏观经济面临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如果公司经营策略不能很好应对宏观经济周期变化,适应产业转型升级的发展趋势要求,公司将会面临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三)下游汽车行业增速放缓风险
目前汽油销售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2017年至2019年汽油销售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0.54%、83.19%和84.99%,汽车行业的景气度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较大影响。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2006 年民用汽车拥有量为3,697万台,2018年增加至23,122万台,总体增幅达到525.42%。但同时,受汽车保有量不断增长、经济增速回落、新车限购等多种因素影响,民用汽车拥有量年均增速已由2006年至2011年期间的20.40%下降至2012年至2018年期间的 13.30%,增速下降明显。如果未来我国汽车行业出现低迷,将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新能源汽车推广风险
2009 年,财政部与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通过财政补贴鼓励新能源汽车在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服务领域的率先使用,2010 年进一步将补贴推广至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领域,并且随着相应的配套服务措施的完善,国内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出现了快速增长的趋势。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0年我国电动汽车产量将达到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预计影响汽油消费量300-500万吨。根据国家统计局和发改委数据,该影响量占现有成品油消费量比例较小,但从长期来看,未来燃料动力的方向仍将朝着更清洁、环保的新能源发展,新能源车的推广将冲击传统汽车行业发展,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市场竞争日益加剧风险
随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原油加工企业申请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改革措施的实施,石油行业上游地方炼化企业发展迅速,限制地炼企业发展的油源问题得到了根本性解决,已经形成了良性发展、充分竞争的市场格局。上游行业的良好发展,推动下游成品油流通行业的健康发展,成品油流通行业企业利润突显。国有、民营和外资各类型加油站企业均加快加大加油站建设,同时上游炼化企业也将产业链延伸至零售终端,进一步加剧市场竞争。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公司如不能持续保持自身竞争优势,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加快加油站网点布局,将可能导致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和毛利率下滑,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成品油价格波动风险
我国成品油价格实行政府最高指导价,国内成品油供给、批发和零售指导价格的形成以国际原油价格为基础,因此国际石油价格的波动会直接影响国内石油价格的制定。国际石油价格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国际石油供需力量的对比、地缘政治的博弈、替代能源的开发、美元汇率变动、全球气候变化以及突发事件等,国际石油价格波动频繁引起国内成品油价格波动,公司若不能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成品油价格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一)安全事故风险
公司销售的主要产品为汽油、柴油,属于易燃液体,需要高度重视安全问题,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火灾、爆炸、泄露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一旦发生火险、爆炸、泄露等安全事故,公司正常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二)油品数质量控制风险
国家对油品数质量严格管控,若公司因不可抗力、主观人为等因素导致油品质量、计量受到影响,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加油站租赁续约风险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营的加油站共30座,其中租赁产权加油站16 座。公司通过与出租方签订期限较长的租赁协议取得对加油站的经营权,租赁期限一般为15至20年,剩余租赁期在5年以内的加油站有3座。若加油站租赁合同的不能执行或续约,将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经营区域集中风险
公司业务立足于湖南长株潭区域,面向湖南全省及周边发展。其批发业务覆盖长沙、株洲、湘潭、娄底、邵阳、衡阳等地区;零售业务主要分布在经济发达的长沙市区及周边城市。2017年至2019年,公司在长沙市地区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3.51%、85.02%和88.23%,销售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92.93%、94.48%和94.61%,经营区域集中。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如公司不能制定并有效实施向其他核心城市拓展的策略,公司将面临经营区域集中的经营风险。
(五)经营证照到期风险
石油产业是我国重要的基础产业,国家对于进入汽柴油的运输、仓储、批发、零售的企业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公司从事成品油运输、仓储、批发和零售业务,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等相关业务经营证照,如上述经营证照到期后未及时续期,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湘潭油库租赁到期不能续租或被取消的风险
湘潭油库是公司成品油流通完整产业链的重要环节,对公司经营具有重大影响。公司租赁土地并建设湘潭油库,租期自200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19 日。若油库租赁合同的不能执行或续约,将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另外,湘潭油库在湘潭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中被列为“拟取消油库”,未明确取消时间。根据湘潭市商务局出具的证明:“湘潭油库在《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有效期2023年3月2日之内不会被取消,但湘潭油库可能存在2023年3月2日之后被取消的风险。”
三、政策风险
(一)成品油价格政策变动风险
长期以来,我国成品油价格受国家相关部门调控。2014 年下半年以来,世界原油市场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国家发改委决定进一步完善成品油定价机制,推进价格市场化。2016年1月1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石油价格管理办法》,从原油价格与成品油的供应价格、批发价格、零售价格四个维度加以进一步规范成品油价格定价机制,逐步实现成品油价格与国际接轨。新定价机制实施以后,国内成品油价格调价周期缩短,增加了贸易型企业对价格波动周期和采购时机的判断难度。公司若不能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成品油价格政策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行业监管政策变动的风险
由于成品油行业涉及国家能源安全,与国家经济命脉紧密相关,受到国家高度重视和管控,进入成品油冶炼、运输、仓储、批发、零售各环节都需要主管部门的审批和监督。近年来,国家多次颁布相关政策,从市场准入、定价机制以及原油进口管理等多方面不断完善行业经营环境,成品油行业市场化水平不断提高,上述监管政策会影响公司战略布局及经营活动的开展。若公司未能及时调整战略以适应政策变动,将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一)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成品油批发、零售,2017年至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204,644.75万元、231,909.35万元和191,765.96万元,归属于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123.15万元、15,100.96万元和16,122.67万元,其中2018年较上年同期下降21.03%,经营业绩出现下滑。公司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四季度国际原油价格急剧下跌,OPEC 一揽子原油价格在 10 月初达到 84.09美元/桶后急速下跌至2018年底的50.11美元/桶,跌幅达40.41%。公司为保障加油站油品供应,防止“断油”情况发生,需保存约15天的安全库存。在原油价格急剧下跌的情况下,成品油实现销售时的毛利较下订单时减少,导致零售毛利率下降。根据wind资讯等公开信息,近10年内国际原油价格短期内急速下跌仅发生过3次,属于偶发性事件。本轮原油急速下跌至2018年12月26日的50.11美元/桶后已企稳回升,但未来存在受到国际政治、经济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原油价格急剧波动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毛利率波动风险
对于成品油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我国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实行政府指导价,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考虑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最高零售价格和最高批发价格。对于成品油采购价格,因原油进口配额逐步放开,上游地方炼化企业竞争加剧,成品油出厂价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较大,公司经过询价、比价后确定该次采购价格及供应商并签订采购订单。上述成品油零售价格、批发价格与采购价格的影响因素不同,价格波动不完全一致,价差越大,零售毛利率就越高,反之毛利率则会降低。报告期内,公司成品油批发、零售毛利率受国际原油价格波动、成品油供需关系变动以及市场竞争状态的影响有所波动,2017年至2019年,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0.03%、15.27%和19.12%,总体与行业趋势保持一致,但未来不排除因上述因素变化引起毛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现金收款控制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零售业务支付方式多样化推进,现金销售收入金额和占零售收入的比重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2017 年至 2019 年现金销售收入分别为56,641.25万元、49,523.93万元和35,227.37万元;2017年至2019年现金销售收入占零售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2.83%、30.51%和22.69%。如果公司现金管理等内控制度不能严格有效执行,存在现金收款控制的风险。
(四)上市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2017年至2019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50.92%、33.14%和26.81%;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 1.91元、1.51元和1.61元。此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及总股本规模较发行前将出现较大幅度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开始实施至产生预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因此,本次发行后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会有所下降,每股收益将会被摊薄,存在由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及每股收益被摊薄而导致的相关风险。
(五)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17年至2019年,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575.34万元、439.29万元和849.14万元,公司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5.64%、99.89%和98.87%。按照行业惯例,公司主要采用先款后货的销售结算方式,给予信誉较高的国有企业以及特许经营加油站一定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应收账款总体规模保持在较低水平。若公司应收账款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出现恶化,或者经营情况、商业信用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应收账款产生坏账的可能性将增加,从而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偿债风险
2017年至2019年,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87、0.74和1.14,速动比率分别为0.44、0.44和0.71,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4.13%、42.76%和40.56%。由于公司尚处于成长期,面临资本性支出和扩大成品油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压力,且目前公司主要依靠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筹措所需资金,因此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相对较低,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可能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五、管理风险
(一)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忠、晏喜明、赵尊铭目前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 84.62%的股份,能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人事安排等决策实施有效控制。如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和管理职能对公司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等方面进行控制,不恰当地影响公司的生产和经营管理,仍可能产生实际控制人凭借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二)管理能力无法适应业务规模扩大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成品油批发零售业务,立足于湖南长株潭区域,为湖南地区优质的汽油和柴油提供商,业务覆盖成品油采购、仓储、批发、运输、零售环节,形成较为完整产业链。随着未来发展规划的实施,公司的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经营管理、运作实施和风险控制的难度相应增加。因此,如果公司管理层不能相应提高管理能力,可能会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加油站管理人才储备不足风险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自营加油站30座。石油石化行业性质决定了该行业需要从业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管理组织能力和行业经验。随着加油站网点的扩张,公司将面对加油站管理人才稀缺的压力。若公司在人才的培养和稳定方面不能与业务发展速度良好匹配,将面临加油站管理人才不足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特许经营加油站管理风险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特许经营加油站9座,2017年至2019年,公司通过特许经营加油站实现的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90%、3.75%和3.31%。公司与特许经营加油站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合同中确定特许经营范围、管理模式、服务等,各特许经营加油站独立投资、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对于特许经营加油站,公司采取“统一标识名称、统一油品质量、统一服务规范”原则,对其进行日常督查管理,但由于特许经营加油站的人、财、物均独立于发行人,若其在经营活动未按照发行人的标准经营,将对发行人的品牌和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募投项目风险
(一)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长沙铜官油库建设项目、和顺智慧油联平台项目、零售网点扩张储备金项目。募投项目是公司基于对现有市场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良好。但如果政策环境、行业发展、市场前景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项目无法按照预期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调整或预期收益无法实现的风险。
(二)新增固定资产折旧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总投资额127,863.44万元,拟使用募投资金投入 84,077.44万元,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资产规模增幅较大,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金额将大幅增加。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了充分论证,有助于公司巩固市场地位、改善经营环境,各项目本身也具有良好的收益前景。但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所投资项目不能按计划顺利实施并产生效益,新增投资所产生的折旧和摊销将对公司未来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七、其他相关风险
(一)股市波动风险
若公司本次发行成功,公司股票将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市场价格波动频繁,不可预见因素多。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国家金融政策的变化、股票供求关系的变化、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以及投资者的心理变化等因素都会给股市带来影响,进而影响到公司的股票价格波动,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程度的投资风险。
(二)不可抗力的风险
暴雨、洪水、地震、台风、海啸等自然灾害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会对公司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并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从而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八、重要合同
(一)采购合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合同金额在500万以上的成品油采购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 供应商 合同名称 签订日期 协议内容
1 东科营技齐有限成公化司工《售成合品同油》销2019年12月30日 购付销款柴方油式,等约,定总相金关额型号650、数万量元、
2 广饶齐成新能 《成品油销 2019年12月27日 购付销款汽方油式,等约,定总相金关额型1号,6、67数.5量万、
源有限公司 售合同》 元
3 广源饶有齐限成公新司能《售成合品同油》销2019年12月27日 购付销款汽方油式,等约,定总相金关额型1号,70、0数万量元、
4 中化有限石公油司湖南《售成订品单油》销2019年12月27日 购付销款汽方油式,等约,定总相金关额型1号,32、4数万量元、
(二)销售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与重要客户签订的销售框架合同如下:
序 客户 合同名称 签订日期 协议内容 履行期限
号
湖南龙骧交通
1 发责任展集公团司有能限源《卖合成同品》油买2019.2.26 9向2#公汽司油采、购950##汽车油用柴油、22001.29.2.25.26-20
公司
2 湖公司南加蓉油园站集团卖《合成同品》油买2019.8.26 油合不同少期于内3向,0公00司吨采购汽22001.89.1.85.26-20
3 湘潭市华厦加 《成品油买 2020.1.1 油合不同少期于内3向,5公00司吨采,购采汽购2020.1.1-202
油站 卖合同》 柴油不少于300吨 0.12.31
4 长沙顺捷加油 《成品油买 合同期内向公司采购汽 2020.1.1-202
站 卖合同》 2020.1.1 油柴不油不少于少于7,070000吨吨,采购0.12.31
5 长城沙有四限方责加任油公《成品油买 2020.1.1 合油不同少期于内3向,0公00司吨采,购采汽购2020.1.1-202
司 卖合同》 柴油不少于500吨 0.12.31
6 长桥沙北市油望料城有区限《成品油买 2020.1.1 合油不同少期于内3向,5公00司吨采,购采汽购2020.1.1-202
公司 卖合同》 柴油不少于1200吨 0.12.31
(三)银行融资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银行融资合同情况如下:
1、公司正在履行的与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的借款及担保合同
(1)银行借款合同
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签署编号为Z1904LN15617281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根据该合同,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向公司提供贷款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贷款期限自2019年4月25日至2020年4月24日,贷款利率4.785%。
2019 年 3 月 22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签署编号为Z1903LN15694808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根据该合同,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向公司提供贷款额度人民币2,664万元,贷款期限自2019年3月22日至2020年3月21日,贷款利率4.785%。
(2)银行担保合同
2019 年 4 月 25 日,赵忠与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签署编号为C190423GR4310711 的《保证合同》。根据该合同,赵忠为公司与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在2019年4月25日至2022年4月25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保证担保,担保主债权最高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
2019 年 4 月 25 日,晏喜明与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签署编号为C190423GR4310713 的《保证合同》。根据该合同,晏喜明为公司与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在2019年4月25日至2022年4月25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保证担保,担保主债权最高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
2019 年 4 月 25 日,赵雄与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签署编号为C190423GR4310715 的《保证合同》。根据该合同,赵雄为公司与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在2019年4月25日至2022年4月25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保证担保,担保主债权最高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
2016 年 1 月 21 日,邵阳和顺与交通银行黄兴路支行签署编号为HSDY20160121 的《抵押合同》。根据该合同,邵阳和顺以邵房权证字第R0046123-R0046145号23处房产、邵房权证字第R0046146-R0046215号70处房产、邵房权证监字第0012844号房产、邵房权证监字第0012838号房产、邵房权证监字第0012845号房产、邵房权证监字第0012840号房产、邵房权证监字第0008768号房产、邵房权证监字第0011417号房产、邵市国用(2004)第D001号房产、邵市国用(2004)第D03号房产、邵市国用(2004)第D04号房产、邵市国用(2004)第D05号房产、邵市国用(2006)第D0132- D0134号3处房产为公司与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在2016年1月26日至2021年1月25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抵押担保,担保主债权最高额为人民币8,700万元。
2、公司正在履行的与建设银行长沙铁银支行的借款及担保合同
(1)银行借款合同
2019 年 3 月 27 日,公司与建设银行长沙铁银支行签署编号为HTZ430794700LDZJ201900001《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根据该合同,建设银行长沙铁银支行向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5,460万元,贷款期限为2019年3月28日至2020年3月28日,贷款利率4.785%。
(2)银行担保合同
2019年3月27日,赵忠、晏喜明与建设银行长沙铁银支行签署《自然人保证合同》。根据该合同,赵忠、晏喜明为公司与建设银行长沙铁银支行签署编号为HTZ430794700LDZJ201900001《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19 年 3 月 27 日,公司与建设银行长沙铁银支行签署编号为18430794736001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根据该合同,公司以湘(2017)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287075号、湘(2017)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287076号不动产,长国用(2016)第071694号土地、长房权证岳麓字第716195546号房产为公司与建设银行长沙铁银支行在2018年2月26日至2020年2月26日期间签署的主合同提供抵押担保,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为人民币9,552万元。
(四)租赁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对生产经营活动具有重要影响的租赁合同具体如下:
序
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标的 签订时间 租期 租金
第一年至第
浏阳市太平 三年租金为
1 和顺有限 桥镇长安加 顺站安房加产油2013.04.25 22001238..0056..1100-3第5万四/年年起,每自
油站 年递增1万
元。
2 和顺有限 长润滑沙市油销合售顺五油里站房牌加产2012.06.01 22001224..0069..2287-188万/年
有限公司
3 和顺有限 浏成品阳市油经兴营业荷花加油 2014.01.01 2014.01.01-
有限公司 站房产 2034.04.30 301万/年
4 和顺石油 尹二明 花桥加油 2012.11.23- 150万元/年、
站房产 2012.11.22 2030.02.22 220(万注元)/年
长沙市天心 前10年123.3
5 和顺有限 道区桂办事花坪处街集时代加油 2011.03.03 2012.01.01- 万/年;后10
体资产管理 站房产 2031.12.31 年147.96万/
办公室 年
序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标的 签订时间 租期 租金
号
长沙市天心
6 和顺有限 道区办桂事花坪处街集新站谊房加产油2011.05.23 22001311..1110..0311-73.44万/年
体资产管理
办公室
第一年240
长沙市雨花 万元人民币,
7 和顺石油 区洞井街道 新韶加油 2018.2.15 2018.02.21--2 第一年二基年在础上第
洞井社区筹 站房产 026.02.21 递增7%,以
建委员会 此类推逐年
递增
2013年4月1
5日5万起元五/年年为,
长沙市天心 按5年一个
8 区黑石铺街 南站加油 2012.12.24 2013.04.01-和顺有限2033.03.30 递增阶段,后道九峰村村站房产
民村委会 一阶段租金
在前一个阶
段基础上递
增18%
湖南龙骧交 第一年75万
9 和顺有限 有通发限展责集任团公武站广土加地油2013.06.25 22001239..0076..0310-元每/二年年,递此增后
司 5%
长沙市公安 第1-3年20
10 汇仕通 局机动车驾 汇通加油 2015.01.06 2015.01.18- 万年/年起;每从年第按4
驶人考试中 站土地 2040.01.18 前一年4%复
心 式递增
第1-5年14.8
11 和顺有限 黄庆寿 展站览房加产油2010.07.29 22001300..0088..2287-万后元每/年5年,按此
10%递增
前五年7万
万里加油 元/年;第6-10
12 和顺有限 邵阳中油 站房产、兴 2014.09.12 2015.01.01- 年8万元/年;
武加油站 2034.12.31 第万元11/-年15;年第9
房产 16-20年10万
元/年
长沙市雨花 前5年租金
区洞井镇和 37万元/年,
13 和顺有限 平朝村辉九等组9吴村油中意站路房产加2005.12.16 22000261..0023..0311-后租金10在年上每一年
民及九组集 年基础上复
体 式递增5%
序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标的 签订时间 租期 租金
号
湖南龙骧交 第一年为120
14 通发展集团 星龙加油和顺有限2011.05.04 2011.05.04-2021.10.18万;后续每年有限责任公站房产
司 增加1万
15 湖南省物资 湘潭油库 2003.10.20 2003.10.20-湘潭中油2023.10.19 2,648万元发展总公司土地
前两年12万
元/年;第3-7
年12.8万元/
长沙市雨花 每年;第8-12
16 和顺有限 道区井红湾星子村街村香油樟站路房加产2013.08.17 22001333..0098..0311-年年;13第.6万13元至/
民委员会 1/年7年;第181万8至元
20年/4年0万元
注1:序号4花桥加油站租赁合同,2018年2月11日,公司与尹二明签订补充租赁合同,将租金到期日从2025年2月22日延期至2030年2月22日,2012年11月22日至2025年2月23日租金为150万元/年,2025年2月23日至2030年2月22日租金为220万/年。
注2:序号2五里牌加油站租赁合同、序号13中意路加油站租赁合同、序号14星龙加油站租赁合同的剩余租赁期在5年以内,根据公司与该两座加油站出租方签署的加油站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公司享有优先租赁权。
(五)加油站委托建设总包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尚在履行中的加油站委托建设总包合同情况如下:
2015年10月19日,和顺有限与邵阳任大资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加油站委托建设总包合同》(合同编号:HS151019G),委托邵阳任大资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开发、建设位于邵阳市敏州西路北侧的邵阳市敏州西路加油站,合同总价款为2,850万元。
2017年9月18日,公司与长沙熙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加油站委托建设总包合同》(合同编号:HS20170918),委托长沙熙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代开发、建设位于长沙市芙蓉区龟山路东侧、高家坡路以北的龟山路加油站,合同总价款为5,700万元。
2018年9月6日,公司与湘潭玖源商贸有限公司签订《加油站委托建设总包合同》(合同编号:HS20180906),委托湘潭玖源商贸有限公司代开发、建设位于湘潭市霞光东路的大汉加油站,合同总价款4,300万元。
(六)特许经营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与 9 家特许经营商均签署《特许经营合同》,《特许经营合同》均采用公司制定的统一格式合同。合同明确约定但不限于:特许经营的宗旨、内容、范围和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许经营费、油品供应、合同变更和提前解除及双方的责任、安全管理、续约、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特许经营核心内容。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
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报告期内,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顺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忠存在民事纠纷诉讼案件,案件各方已就案件争议达成和解并签署《和解协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18)湘民终69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且发行人已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将雅苑加油站剩余年限租金及补偿款全部支付至中石油湖南分公司。2018年9月27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8)湘01执恢46号《结案通知书》,确认中石油湖南分公司与和顺投资、公司、赵忠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
(二)公司子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
员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子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
讼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刑事诉讼,未受过刑事处罚。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名 称 住 所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系人姓名
湖南和顺石油 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 0731-89708656 0731-85285151 曾跃
股份有限公司 路二段58号和顺大厦
信达证券股份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 010-83326911 010-63081159 曾维佳
有限公司 街9号院1号楼
北京市中伦(深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
圳)律师事务所 大街甲6号SK大厦31、 0755-33256818 0755-33206888 黄林枫
33、36、37层
容诚会计师事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
务所(特殊普通 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 0551-63475881 0551-62652879 朱武
合伙) 厦901-22至901-26
中铭国际资产
评估(北京)有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 010-88337301 010-88337312 周霁
限责任公司 大街1号东座18层南区
中国证券登记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
结算有限责任 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021-68873878 021-68870064 --
公司上海分公 36楼
司
收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保利 -- -- --
支行
上海证券交易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 021-68808888 021-68804868 --
所 券大厦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公告刊登日期 2020年2月25日
初步询价日期 2020年2月27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20年3月3日
申购日期 2020年3月4日
缴款日期 2020年3月6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五)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六)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七)公司章程(草案)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 8:30-11:00,下午 1:00-5:00
三、查阅地点和联系方式
发行人: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二段58号和顺大厦
联系人:曾跃
电话:0731-89708656
传真:0731-85285151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联系人:曾维佳
电话:010-83326911
传真:010-83326920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之盖章页)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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