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西
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力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铂力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西安铂力特
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70号),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元,
新 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660,000,000.00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598,669,200.61元。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7月16日出具了XYZH/2019XAA30335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拟使用募集 项目环评
序号 方向 项目名称 建设期 项目备案文号
金额 资金金额 批复文号
1 科技创 金 属 增材 60,000.00 60,000.00 3年 西安市高新区行 高新环评
1
项目投资 拟使用募集 项目环评
序号 方向 项目名称 建设期 项目备案文号
金额 资金金额 批复文号
新领域 制 造 智能 政审批局批文 批复第
工 厂 建设 2018-610161-41 [2018]085
项目 -03-051696 号
补 充 流动
2 — 10,000.00 10,000.00 — — —
资金
合计 70,000.00 70,000.00 — —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或银行借款等方式
投入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资金。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的投资需要,不
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或银行借款等方式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基于业务发展的预期,公司以自
筹资金项目提前进行募投项目的建设。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就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出具了《关于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鉴证报告》(XYZH/2019XAA30354 号)。截至 2019 年
7 月 26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属增材制造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的
实际投资额为 333.60 万元,需用 333.60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自筹资金预先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入金额
金属增材制造智能工
1 60,000.00 59,866.92 333.60
厂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 —
合计(万元) 70,000.00 59,866.92 333.60
注: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以满足项目投资总额,公司拟将全部募集资金净额用于
金属增材制造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情况
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
规定,本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属增材制造智能工厂建设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预先投入及
序号 项目名称 本次置换金额
已支付自筹资金
1 工程费用 0.00 0.00
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0.00 0.00
3 生产线建设 333.60 333.60
4 预备费 0.00 0.00
5 铺底流动资金 0.00 0.00
6 发行费用 304.43 304.43
合计(万元) 638.03 638.03
上述先期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 了 《 关于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鉴证报告》
(XYZH/2019XAA30354号)。
五、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西
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333.6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
以304.43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以上募集资金置换涉
及金额合计638.03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2019年8月12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铂力特增材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意
见如下: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33.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使用募集资金304.43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募集资金638.03万元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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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一致同意《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33.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304.43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上述事项
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此事项不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损害广
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
项进行了详细核查,查阅了董事会文件、监事会文件、独立董事意见、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等相关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铂力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己经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公司就此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二)铂力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三)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是为了保证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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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
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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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彦斌 李旭东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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