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1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2月31日下午18: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
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以邮件方式向全
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
信息。本次会议由董事长John Zhong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
事5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以及《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
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2 名激励对象从公司离职,经审议,董事会同
意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一类
激励对象由 302 人调整为 301 人,第二类激励对象由 93 人调整为 92 人,前述 2
名激励对象对应的拟授予限制性股票份额,将根据司龄、职位重要性、工作绩效
等因素,调整分配至《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其他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
量 800 万股及第一类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 527.17 万股、第二类激励对象限
制性股票数量 118.45 万股保持不变。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
容与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第一类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
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类激励对象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11 元/股,向 301 名第一类激励对象
授予 527.17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向第一类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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