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19-003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合计人民币
44,368,598.70 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金额合
计人民币 9,959,000.00 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4,327,598.70 元置换预
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0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
美 迪 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
[2019]1885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50 万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41.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32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875.12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
第 ZA15723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
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
情 况 请 参 见 公 司 已 于 2019 年 11 月 4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
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预计投资金额 预计使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金金额(万元)
创新药研究及国际申报中心之药物发
1 20,301.05 15,000.00
现和药学研究及申报平台新建项目
创新药研究及国际申报中心之临床前
2 9,690.53 9,690.53
研究及申报平台新建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39,991.58 34,690.53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有不足,不足部分由公
司自筹解决。如果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
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
以置换。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最终超过项目所需资金,则剩余资金将严格按照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
三、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截至 2019 年 11 月 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总金额为人民币 44,368,598.70 元。本次募集资金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44,368,598.70 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拟以募集资
自筹资金预先 拟置换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金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元) (元)
(万元)
创新药研究及国际申报中心之
1 药物发现和药学研究及申报平 15,000.00 44,368,598.70 44,368,598.70
台新建项目
总计 15,000.00 44,368,598.70 44,368,598.70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使用情况出具了《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794 号)。
四、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68,346,873.98 元(含增值税),
其中承销及保荐费 47,729,150.00 元(含增值税)已自募集资金中扣除,其他发
行费用人民币 20,617,723.98 元(含增值税)。截至 2019 年 11 月 8 日止,公司
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 9,959,000.00 元(含增值税),需用
9,959,000.00 元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预先投入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
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794 号)。
五、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合计
人民币 44,368,598.70 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
金额合计人民币 9,959,000.00 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4,327,598.70 元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已由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794 号),且符合募集资金
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合计人民币 44,368,598.70 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
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金额合计人民币 9,959,000.00 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
民币 54,327,598.70 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金额合计人民币 44,368,598.70 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
付的发行费用的金额合计人民币 9,959,000.00 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4,327,598.70 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没有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794 号),认为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
映了公司截至 2019 年 11 月 8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情况。
七、上网公告文件
1.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794 号);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美迪西生
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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