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4 证券简称:贵州百灵 公告编号:2020-020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2月24日(星期一)上午十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0 年 2 月 2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2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 2020 年 2 月 2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路 212 号贵州
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姜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 现场和网 络投票的 股东及其 代理 人 9 人,代 表股 份
849,470,38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0.1949%。
其中 :通过现 场投票的 股东及其 代理 人 7 人,代 表股 份
845,261,10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9.896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209,282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298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 现场和网 络投票的 股东及其 代理 人 3 人,代 表股 份
4,891,08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4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其代理人 1 人,代表股份 681,80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4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209,282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2983%。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贵州天筑
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作
出如下决议:
议案 1.00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849,470,38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891,08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贵州天筑律师事务所唐晓海、陈乔飞律师接受委托,对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
决议;
2、贵州天筑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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