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19-003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尔生物”)于
2019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海尔生
物使用募集资金 15,571.44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使用募集资金 283.61 万元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募集资
金 15,855.05 万元置换前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42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
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9,267,940 股,发行价格为 15.53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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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3,103.1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9,142.57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3,960.54 万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 61433766_J04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在
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
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
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海尔生物医疗产业化项目 46,657.05 30,000.00
2 产品及技术研发投入 50,000.00 50,000.00
3 销售网络建设 20,000.00 20,000.00
合计 116,657.05 100,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未达到上述项目计划投入金额,
则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超过投资项目所需,公司
将按照资金状况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多余部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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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项目,继续加大研发、销售等方面的投入或用于产业链相关的兼并收购;超募
资金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
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性投资或者开展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
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三、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
先投入。截至 2019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已用 15,571.44 万元自筹资金支付预先
投入的募集资金项目,拟用 15,571.44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资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号 额 金额
海尔生物医疗
1 30,000.00 9,950.27 9,950.27
产业化项目
产品及技术研
2 50,000.00 4,505.57 4,505.57
发投入
3 销售网络建设 20,000.00 1,115.60 1,115.60
合计 100,000.00 15,571.44 15,571.44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合计 9,142.57 万元(不含增值税),包括保荐
及承销费、审计及验资服务费、律师服务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
行手续费等。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 1,037.50 万元,本次拟用
募集资金一并置换允许资本化部分金额 283.6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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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9 年 12 月 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5,571.44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283.61 万元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独立
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已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
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19)专字第 61433766_J11 号)》。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
反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有关募投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
序合法合规。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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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
序合法合规。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19)专字第 61433766_J11 号)》,
认为海尔生物的上述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编
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海尔生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19 年 10 月 25
日止的前期投入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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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
规定。
2、公司于募集资金到账之前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是为了保证募投
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事项无
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1、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19)专字第 61433766_J11
号)》;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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