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盛股份:关注函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2-2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关于对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 144 号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 2017 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7康盛01”或“本期债券”)将于2020年3月1日到期,债券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截至2020年2月23日,你公司尚未做好债券偿付资金安排工作。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查并说明:
    
    1、请结合你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筹措资金的具体进展、是否有其他已逾期或即将到期的债务等说明公司能否按时足额偿还本期债券本息,如不能按时足额偿付,请说明后续应对措施及偿还计划并充分提示风险。
    
    2、请说明你公司是否可能因债务违约导致重大诉讼、银行账户冻结等情况。
    
    3、你公司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2月2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2月24日
    
    关于对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 144 号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 2017 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7康盛01”或“本期债券”)将于2020年3月1日到期,债券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截至2020年2月23日,你公司尚未做好债券偿付资金安排工作。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查并说明:
    
    1、请结合你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筹措资金的具体进展、是否有其他已逾期或即将到期的债务等说明公司能否按时足额偿还本期债券本息,如不能按时足额偿付,请说明后续应对措施及偿还计划并充分提示风险。
    
    2、请说明你公司是否可能因债务违约导致重大诉讼、银行账户冻结等情况。
    
    3、你公司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2月2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2月24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康盛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