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强化和完善了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将能
实现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保护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规划,并同意将本规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胡小松、毕会静、齐金勃
2020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