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帆医疗: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2-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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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0-014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帆医疗”)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2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2月11日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10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委托出席会议董事1人,董事刘东先生因个人原因书面委托董事刘文静女士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长刘文静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发行疫情防控相关公司债券的议案》;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公司放弃春节假期、满负荷生产和配送疫情防护相关系列产品,始终奋战在抗击疫情第一线。为了打好这场疫情攻坚战,公司已紧急调整12条生产线用于疫情专用手套生产,实行三班倒、24小时连轴运转,确保每天供应量达到 900 万支以上,并紧急从全球各地供应链采购、调配、分发了大量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物资,为疫情防控贡献了重要力量。截至2020年2月11日,公司已响应和支持 1,200 余家机构与个人总计超过 20,000 万支手套的捐赠和购买需求。
    
    2020年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结合政策情况和公司实际需求,为了保障疫情期间公司防控产品持续稳定生产、加大供应,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公司拟申请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疫情防控相关公司债券,以保障疫情期间公司防控产品持续稳定生产、加大供应,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1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本次疫情防控相关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发行方式为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疫情防控相关公司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 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疫情防控相关公司债券发行期限为不超过3年(含3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疫情防控相关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 募集资金用途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疫情防控相关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疗健康防护物资的生产与采购相关的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 担保方式
    
    本次发行疫情防控相关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7 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疫情防控相关公司债券决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疫情防控相关公司债券发行预案》;独立董事已经发表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疫情防控相关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和办理本次疫情防控相关债券发行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已经发表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提高决策效率,打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攻坚战,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控股股东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现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26,819,243股,占公司现时总股本比例为 33.90%)于2020年2月10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函》,提议将上述两项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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