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普瑞: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2-1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议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向中行申请内保外贷暨提供反担保的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本次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合法有效;
    
    2、经审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孙暄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具备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
    
    二、关于向中行申请内保外贷暨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美国海普瑞提供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银行贷款反担保。
    
    独立董事:吕川、陈俊发、王肇辉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一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海普瑞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