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1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奋达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0年2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肖奋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通讯方式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罢免公司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富诚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诚达”)2019年的经营业绩远低于业绩承诺,依据相关协议,富诚达的原股东需向奋达科技进行业绩补偿。公司董事文忠泽先生、董小林先生作为富诚达的主要负责管理人,经营不善,不适合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次,文忠泽、董小林作为富诚达的原股东,与奋达科技在业绩赔偿方面存在利益冲突,文忠泽、董小林继续担任奋达科技的董事职位,将不利于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利于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为保障股东合法利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请免去文忠泽、董小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2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其中董事文忠泽、董小林对本议案投反对票,文忠泽、董小林的反对理由主要为上述罢免理由不成立。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和战略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成员人数构成进行调整:将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名调整为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人。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2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其中董事文忠泽、董小林对本议案投反对票,文忠泽、董小林反对的主要理由请参照上述议案一的理由。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和决策水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调整后的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为:宁清华、周玉华、肖勇,其中宁清华为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2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其中董事文忠泽、董小林对本议案投反对票,文忠泽、董小林反对的主要理由请参照上述议案一的理由。
4.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2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其中董事文忠泽、董小林对本议案投反对票,文忠泽、董小林反对的主要理由请参照上述议案一的理由。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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