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 129 号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1日,你公司披露《关于转让部分资产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拟转让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设备等资产(以下简称“三文鱼资产”),转让总价款合计2.26亿元。
我部对此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对以下事项进行进一步说明:
1、《公告》称将联合青岛国信集团采用“资本+科技+产业”的模式强强联合,继续做大做强三文鱼业务。请结合你公司三文鱼业务保留情况,具体说明“资本+科技+产业”的具体运作模式,以及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的原因。
2、请补充说明青岛国信东方循环水养殖科技有限公司及烟台国信东方的注册资本认缴情况,并分析说明烟台国信东方接收你公司三文鱼资产的资金来源及支付能力。
3、《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核实与三文鱼产业相关的资产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以下简称“评估报告书”)显示,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828.9万元,评估值5,688.11万元,增值率达586.22%。评估方法选用基准地价修正法和市场比较法。请分别说明基准地价修正法和市场比较法下相关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并说明基准地价及其修正系数的精度是否能够满足本次评估要求。请评估机构发表专业意见。
4、请结合你公司三文鱼业务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占比等分析说明本次交易对你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请你公司在2020年2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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