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4 证券简称:开尔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8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2月18日,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开尔新材”)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 5,000万元且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8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回购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司回购事项涉及的相关公告索引如下:
披露时间 公告名称 公告编号
2019年12月18日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2019-126
2019年12月18日 《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公告》 2019-128
2019年12月24日 《关于第二期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2019-131
2019年12月24日 《回购股份报告书》 2019-132
2020年1月3日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0-001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截至2020年1月31日的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0年1月31日,公司尚未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公司股份,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实施第二期回购股份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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