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参股子公司上海甄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甄汇科技”)的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完全按照市场规则进行,公司放弃本次优先购买权和优先认购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旨在提升甄汇科技的运营实力和业务规模,以满足创新业务的市场推广及业务拓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我们同意本次甄汇
科技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廖卫平 颜克益 王新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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