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子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2-1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作为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完全独立、认真、审慎的立场和态度,对公司于2020年2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的事前审议,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拟聘请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
    
    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 慧 方先丽 黄 纲
    
    年 月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任子行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