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申请延长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期限的独立意见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2月10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申请延长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期限事项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延长投资期限事宜。
(本页为独立董事关于申请延长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期限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吴泗宗
李大沛
徐士英
史慧珠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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