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纺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2-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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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 600448 证券简称:华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2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在2020年2月6日、2月7日、2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滨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滨州市国资委核实,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为积极响应国家应对疫情防治所需,公司已临时转产部分产能生产民用防护口罩,产品部分公司自用,其余交政府收储,不对外销售,对公司本期业绩无影响。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在2020年2月6日、2月7日、2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公司及时进行了自查,并向第一大股东发函询证,现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与公司控股股东滨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滨州市国资委问询,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1、为积极响应国家应对疫情防治所需,公司已临时转产部分产能生产民用防护口罩,产品部分公司自用,其余交政府收储,不对外销售,对公司本期业绩无影响。
    
    2、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按照滨州市政府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公司市场发展需求,为公司未来发展创造和提升条件,公司决定在华纺工业园区内建设无菌车间生产医用口罩及防护服,生产车间面积1500平米,自筹资金1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建设周期3个月。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公司亦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交易在2020年2月5日、2月6日、2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换手率达到15.78%,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披露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19年1至3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5万元,同比下降了46.86%,盈利水平下滑,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涉及事项或业务的不确定性风险。
    
    1、为积极响应国家应对疫情防治所需,公司已临时转产部分产能生产民用防护口罩,产品部分公司自用,其余交政府收储,不对外销售,对公司本期业绩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按照滨州市政府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公司市场发展需求,为公司未来发展创造和提升条件,公司决定在华纺工业园区内建设无菌车间生产医用口罩及防护服,生产车间面积1500平米,自筹资金1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建设周期3个月。
    
    (1)建设期内,投资成本将受到原材料、劳动力成本等要素价格波动、施工进度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从而影响项目的收益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山东省药监局审批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给项目的建设带来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涉及事项外,本公司没有其他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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