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0年2月10日16: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全部董事均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情况),无缺席情况。
4、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推举刘瑞深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选举刘瑞深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瑞深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关于选举王新玲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新玲女士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3、《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战略委员会:
选举刘瑞深先生、汪斌先生和赵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刘瑞深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
选举龚国伟先生、胡子谨女士和王新玲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龚国伟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
选举胡子谨女士、龚国伟先生和刘瑞深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胡子谨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选举汪斌先生、胡子谨女士和李华青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汪斌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上述委员会委员任期均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4、《关于聘任冯文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李新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刘瑞深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冯文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李新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均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5、《关于聘任王传东先生、李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靳德柱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冯文清先生提名,同意聘任王传东先生、李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靳德柱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均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6、《关于聘任刘杨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刘杨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刘杨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0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1、冯文清,男,1966年6月生,给排水工程专业,本科学历。曾任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自来水公司工程技术部部长、净水厂厂长、副经理,逸仙园公司经理,天津市泰达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李新霞,女,1976年4月生,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学历。现任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为持有公司1.83%股份的股东石家庄合力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出资比例为20.08%;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王传东,男,1967年9月生,会计学专业。现任廊坊市广达供热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天津市水务局引滦入港工程管理处多种经营科科长,天津市安达供水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天津市泉州水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李鹏,男,1984年3月生,投资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弗英(天津)物流系统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靳德柱,男,1966年2月生,统计学专业,本科学历。现任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曾任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市翔升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刘杨,女,1988年12月生,环境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副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
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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