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股份: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2-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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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2月10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星期一)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星期一)9:15至15:00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宏源道 12 号,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刘瑞深。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08,777,7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20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18,811,1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69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89,966,58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511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提案表决情况
    
    1.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表决结果:
    
    提案1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提案1.01 选举赵力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106,6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7.225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当选。
    
    提案1.02 选举于俊宏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106,6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7.225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当选。
    
    提案1.03 选举李华青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106,6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7.225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当选。
    
    提案1.04 选举邢立斌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106,6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7.225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当选。
    
    提案1.05 选举王新玲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106,6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7.225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当选。
    
    提案1.06 选举刘瑞深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106,6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7.225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当选。
    
    提案2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
    
    提案2.01 选举龚国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106,6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7.225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当选。
    
    提案2.02 选举胡子谨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106,6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7.225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当选。
    
    提案2.03 选举汪斌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106,6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7.225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当选。
    
    提案3 关于选举公司非职工监事的提案
    
    提案3.01 选举陶蕾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106,6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7.225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当选。
    
    提案3.02 选举刘苒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106,6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7.225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当选。
    
    提案3.03 选举陈寿华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106,6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7.225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当选。
    
    提案4:关于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208,777,767   100.00%       0          0%      0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0          0%         0          0%      0     0%
    
    
    审议结果:通过。
    
    提案5:关于全资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208,777,767   100.00%       0          0%      0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0          0%         0          0%      0     0%
    
    
    审议结果:通过。
    
    提案6:关于授权办理全资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208,777,767   100.00%       0          0%      0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0          0%         0          0%      0     0%
    
    
    审议结果:通过。
    
    提案7: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208,777,767   100.00%       0          0%      0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0          0%         0          0%      0     0%
    
    
    审议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冠、王凤。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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