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租赁: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2-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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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租赁 公告编号:2020-007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租赁”或“公司”)遵循《江苏租赁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江苏租赁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办法》等规定,针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2019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并于2019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江苏租赁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即2019年6月20日至2019年12月20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0年2月3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动查询证明》,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本激励计划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19年6月20日至2019年12月20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动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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