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0-005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支持客户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深圳市委市政府于2月7日发布了《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提出减免非国有企业、个体工商户两个月物业租金等16项措施。
为共同应对疫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快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综合考虑近期疫情对物业租户带来的负面影响,公司现制定包括免除物业租金与管理费、缓解客户现金流压力等一体化扶持措施,切实减轻租户经营压力,与客户共渡难关,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扶持措施
(一)减免物业租金与管理费
对本公司及所属企业(含快件中心)持有物业进行租金减免。
1.免除物业租金的资源范围:涉及租金免除的物业资源范围包括T3航站楼商业(含商铺、售票柜台与自助值机资源)、仓储物流设施、厂房、配套服务用房四大类,面积共计16.5万平方米。
2.免除期限:2个月(自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止)。
3.免除对象:非机关事业单位、非国有企业、个体工商户租户。
4.免除费用项目:物业租金、物业管理费(含空调费、停车场费)。
5.免除金额:预计共减免8,000万元,其中物业租金7,500万元、物业管理费(含空调费、停车场费)500万元,具体减免金额以实际执行金额为准,对于扶持期间新增的客户享受同等政策。
(二)帮助客户稳定现金流
扶持期限结束后,对因疫情影响或现金流不足按期缴纳物业租金、物业管理费的,租户可提出延期支付申请,延期缴纳期限最长不超过1个月。
二、实施方案
为确保本扶持措施能够有序、高效实施,董事会将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扶持措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租户沟通本事项的具体内容,制定、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实施方式等。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2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客户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的议案》,同意公司免收符合条件的物业自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的物业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即免租2个月),并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扶持措施的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免租安排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免租安排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扶持措施安排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扶持措施安排涉及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8,000万元,占2018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2.2%;预计本扶持措施安排涉及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总金额对公司2020年归母净利润的影响约为人民币6,000万元,占2018年经审计的归母净利润的比例约为9%。本扶持措施对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的影响系未经审计的预估数据,仅为投资者了解本扶持措施对公司的影响所用,公司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本扶持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长期发展。
(二)本扶持措施系公司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背景下,扶持租户平稳经营和发展,积极落实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及影响力、推动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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