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创业板问询函〔2020〕第 31 号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2020年2月8日披露《关于参股公司减资、引入新股东并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参股公司物灵科技拟引入以顾嘉唯为核心的天津物灵引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物灵引力”)进行增资,物灵引力拟增资2,000万元,取得物灵科技25%股权,顾嘉唯为物灵科技董事长。本次增资你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增资完成后你公司在物灵科技的持股比例将由 31.59%下降至 23.69%。你公司于2016年9月出资5,000万元设立物灵科技,物灵科技于2018年6月至2019年3月期间历经四次股权变更,估值在3.5亿元至7亿元之间,而本次增资物灵科技投前估值为6,000万元。此外,顾嘉唯曾于2016年在你公司担任副总经理,你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刘光曾担任物灵科技董事。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说明:
1.结合物灵科技主营业务经营情况、主打产品绘本机器人的销售情况、行业发展空间、物灵科技历次股权转让的估值等,说明本次增资估值的合理性、公允性,请评估师对本次增资估值的公允性发表意见。
2.结合物灵科技的设立背景、未来对物灵科技的发展规划、物灵科技的发展前景、本次增资的估值情况等,说明你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原因,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请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
3. 物灵引力的本次增资是否构成对管理团队的股权激励,如是,请说明增资方是否满足激励对象条件,物灵科技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4. 请结合本次增资估值说明你公司对物灵科技的长期股权投资是否产生减值迹象,如是,请说明拟采取的会计处理。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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