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对方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函鉴于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数源科技”)拟向杭州西湖数源软件园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杭州诚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园置业”)50%股权,并拟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久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汉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杭州东部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软股份”)79,320,000股股份(占东软股份股份总数的94.0479%)(诚园置业50%股权以及东软股份79,320,000股股份以下合称“标的资产”),同时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为确保本次交易顺利进行,杭州西湖数源软件园有限公司、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久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汉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以下简称“本企业”),特作出如下保证和承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企业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及其为完成本次交易而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企业向上市公司以及其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料或复印件、扫描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且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企业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企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交易对方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承诺人:杭州西湖数源软件园有限公司、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久融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汉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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