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中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合资公司注册地址及名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0年1月5日与关联方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清远中飞先导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出资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出资协议》”),拟合计投资5亿元人民币设立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7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目前,为综合考虑合资公司发展规划,寻求更加符合其良好发展的金融、人才、营商环境及政府支持,经与关联方友好协商,拟将合资公司注册地址由广东省清远市变更至安徽省滁州市。公司于2020年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合资公司注册地址及名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资公司注册地址及名称变更情况
经双方协商,拟将《股东出资协议》中的合资公司注册地址、名称作如下补充变更:
合资公司注册地址由广东省清远市高新区百嘉工业园27-9号,变更至安徽省滁州市琅琊经济开发区内永阳路以东、南京路以西、安庆路以北、六安路以南;合资公司名称由清远中飞先导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安徽中飞先导科技有限公司。(具体信息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工作
安徽省滁州市毗邻南京,拥有长三角区域红外光学产业链集聚的区位优势,本次注册地址变更将有利于合资公司与客户的业务往来、新业务的开拓扩展,有利于提升合资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及盈利能力。合资公司后续将尽快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等相关工作。
上市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出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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