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星股份:关于回购报告书的补充更正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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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报告书的补充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1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需对《回购报告书》中部分条款进行补充更正。具体如下:
    
    更正前: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2019年12月30日公司在巨潮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换股进展公告》,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于2019年12月27日以5.25元/股完成换股
    
    47,530,475股,控股股东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因本期可交换债换股而累计减少
    
    公司股份比例为5.93%,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
    
    行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
    
    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
    
    纵市场的行为,回购期间亦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
    
    五、持股5%以上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持股5%以上股东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其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更正后: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2019年12月30日公司在巨潮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换股进展公告》,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于2019年12月27日以5.25元/股完成换股
    
    47,530,475股,控股股东宁波裕人投资有限公司因本期可交换债换股而累计减少
    
    公司股份比例为5.93%,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
    
    行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
    
    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
    
    纵市场的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在回购期
    
    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五、持股5%以上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持股5%以上股东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因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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