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 110 号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0日,你公司披露拟由全资子公司烟台安诺其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年产 10,000 吨广谱消毒剂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项目”,投资金额 8,000 万元,并公告称在当前国内新型冠状病毒导致的肺炎疫情蔓延的大背景下,项目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情况:
1. 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作为过氧化物消毒剂的主要作用机理,与其他过氧化物类消毒剂以及含氯类、醛类、醇类、含碘类、酚类、环氧乙烷类、双胍类、季铵盐消毒剂在使用领域、使用条件、使用环境、成本、安全性等方面的主要区别、优点、缺点;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中的具体应用领域。
2. 你公司公告称,自2013年以来,公司一直从事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有成熟的生产工艺,专业的技术团队,稳定的客户资源。请说明近两年国内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的需求量、进口量、出口量、产能分布、产量,是否存在除你公司以外的其他拟建或在建产能;你公司近两年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的产能、产量、销量、销售收入、净利润及占比;相关产品目前的市场地位、市场份额、主要下游客户名称。
3. 你公司披露上述项目建成投产后将为公司新增含税销售收入2.0亿元/年,新增利润总额 5,126万元/年,新增净利润 3,844万元/年。请说明你公司对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建成投产后业绩预测的主要
依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及完工时间、价格、销量、毛利率等,
并进行风险提示。
4. 请说明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近1个月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情形,未来6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5. 请结合上述回复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
6.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2月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上海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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