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7 简称:东方网力 公告编号:2020-023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及违规担保、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
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经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东方网力”)内审部门与原实际控制人刘光先生访谈及调查核实获悉,在公司此前已披露的违规担保事项中,刘光先生为北京维斯可尔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维斯可尔”)向阿拉山口市鼎玉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鼎玉投资”)金额为5,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同时,向霍尔果斯骑士联盟企业管理咨询公司(以下简称“霍尔果斯”)附加提供了100万元的财务咨询担保(暂未确认是否已偿还)。同时,刘光先生为维斯可尔向中安百联(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百联”)金额为1.5亿元借款提供担保也疑似向新疆骑士联盟附加提供了财务咨询担保,但暂未核查到该笔财务咨询合同,担保金额暂未确认。
上述担保合同签署的担保主体均是刘光先生、东方网力。
2、经公司内审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远期受让协议,并结合公司诉讼律所关于因此协议涉诉案件的抗辩意见,认为此前已披露的刘光先生与上市公司共同承担的回购义务实质上属于违规签署远期受让协议,不属于担保协议,不属于公司为此提供违规担保。
3、综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较上次公告,公司暂未发现新增违规担保事项,涉及为维斯可尔向鼎玉投资借款财务咨询合同提供违规担保的金额增加100万元。去除刘光先生与上市公司共同承担的回购义务项,公司自查发现累计涉及违规对外担保金额共计142,550万元,扣除已偿还金额共计45,226.13299万元,剩余未偿还违规担保总额为97323.86701万元(目前违规担保事项中有三笔涉诉,因相关违约金及利息暂未确认,担保总额及余额均未计算违约金及利息)。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较上次公告,公司涉及资金占用事项暂未发生变化,公司自查发现累计可能存在的资金占用金额共计16,428万元。目前公司仍在进一步调查核实,公司涉及的资金占用金额,可能会随公司核查过程的推进有所变化,请以最终核实的金额为准。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对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再次进行核实统计,较上次公告,暂未发现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或解冻的情况,账户内被冻结金额增加1,149,884.10元,目前合计被冻结公司账户共计30个,影响金额为人民币61,864,062.87元。
6、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自查发现违规担保、资金占用事项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1.11.4的规定,至少在每月前五个交易日内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直至风险消除。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16日、8月23日、9月6日、9月12日、9月16日、10月14日、11月5日、12月2日、12月13日、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2)、《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24)、《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9-139)、《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暨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股东股份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44)、《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股东股份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45)、《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及违规担保、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9-156、2019-167)、《关于公司收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传票>等法律文书暨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及违规担保、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9-178)、《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律文书暨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及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81)、《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及违规担保、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持续披露了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情况。
因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现任董事会察觉到公司此前可能存在未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及披露程序的违规担保、资金占用事项,公司立即启动自查程序,并将自查结果及相关进展依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披露,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10月14日、10月25日、11月5日、11月25日、12月2日、12月13日、2020年1月2日、1月3日、1月6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自查涉及违规担保、资金占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52)、《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及违规担保、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9-156)、《关于收到法院保全续保通知书暨违规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58)、《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及违规担保、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9-167)、《关于公司自查涉及违规担保、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77)、《关于公司收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传票>等法律文书暨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及违规担保、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9-178)、《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律文书暨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及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81)、《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及违规担保、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关于收到法院保全续保告知书暨违规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关于收到法院<民事判决书>暨违规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19〕148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并于1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分别收到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80)。在收到《决定书》后,内审部门就《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切实进行了核查,形成了《<决定书>涉及事项的核查和整改报告》,并已经监事会审议认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风险提示公告如下:
一、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对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再次进行核实统计,较上次公告,暂未发现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或解冻的情况,账户内被冻结金额增加1,149,884.10元,目前合计被冻结公司账户共计30个,合计影响金额为人民币61,864,062.87元。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冻结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序号 账户号 支行名称 冻结金额(元) 备注
1 01090343000120109****** 北京银行北太平庄支行 50,121,090.32
2 91420154800****** 浦发银行慧忠支行 7,562,037.12
3 91420154800****** 浦发银行慧忠支行 1,133,167.49
4 11050102430000****** 中国建设银行望京支行 724,791.31
5 010900246****** 招商银行大运村支行 62,295.23
6 79210154800****** 浦发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 34,333.96
7 0516240000****** 南京银行北辰支行 9,322.96
8 606****** 民生银行金融街支行 4,056.77
9 91420154800****** 浦发银行慧忠支行 3,388.28
10 0516290000****** 南京银行北辰支行 2,718.74
11 35090188000****** 中国光大银行亚运村支行 46.61
12 697******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东四支行 3.59
13 8110701012501****** 中信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0.34
14 32300188000****** 江苏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538,318.55
15 2004338521****** 渤海银行北京东二环支行 908,686.10
16 01090024621****** 招商银行大运村支行 240,000.00
17 860385719****** 招商银行中关村支行 283,499.98
18 91420157870****** 浦发银行慧忠支行 64,673.57
19 321520100100****** 兴业银行望京支行 41,610.54
20 91100901000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学院路支行 26,225.18
21 010900246****** 招商银行大运村支行 27,543.03
22 1000000010120100****** 浙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15,480.74
23 9550880043497****** 广发银行北京学院路支行 12,881.56
24 321520100100****** 兴业银行望京支行 10,008.20
25 110060194018010****** 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 4,305.00
26 132014170****** 民生银行城府路支行 3,782.48
27 618****** 民生银行奥运村支行 3,363.95
28 15000064****** 平安银行十里河支行 3,281.16
29 110060194018010****** 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 2,059.48
30 32300188000****** 江苏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21,090.63
二、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
经公司内审部门与原实际控制人刘光先生访谈及调查核实获悉,在公司此前已披露的违规担保事项中,刘光先生为维斯可尔向鼎玉投资金额为5,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同时,向霍尔果斯附加提供了100万元的财务咨询担保(暂未确认是否已偿还)。同时,刘光先生为维斯可尔向中安百联金额为1.5亿元借款提供的担保也疑似向新疆骑士联盟附加提供了财务咨询担保,但暂未核查到该笔财务咨询合同,担保金额暂未确认。上述担保合同签署的担保主体均是刘光先生、东方网力。
经公司内审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远期受让协议,并结合公司诉讼律所关于因此协议涉诉案件的抗辩意见,认为此前已披露的刘光先生与上市公司共同承担的回购义务实质上属于违规签署远期受让协议,不属于担保协议,不属于公司为此提供违规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自查涉嫌违规担保情况如下:
1)刘光先生与上市公司共同为其他债务人担保
单位:万元
债务人/被 与上市 已解除担保
序号 债权人 担保对象 公司关 担保主体 担保形式 担保金额 金额 担保余额 备注
联关系
1 无关联 刘光、上中安百联维斯可尔 借款担保 20,000 20,000 0 已披露
关系 市公司
2 无关联 刘光、上中安百联维斯可尔 借款担保 15,000 5,000 10,000 已披露
关系 市公司
鼎玉投资 维斯可尔 无关联 刘光、上 借款担保 5,000 0 5,000 已披露
3 关系 市公司
霍尔果斯 维斯可尔 无关联 刘光、上 财务咨询 100 0 100 担保金
关系 市公司 担保 额增加
北京海淀
科技金融 北京红嘉福
4 无关联 刘光、上资本控股科技有限公 借款担保 20,000 0 20,000 已披露
集团股份 司 关系 市公司
有限公司
北京海淀
科技金融 济宁恒德信
5 无关联 刘光、上资本控股国际贸易有 借款担保 17,000 0 17,000 已披露
集团股份 限公司 关系 市公司
有限公司
6 昌都市高 中兴融创投 无关联 刘光、上 借款担保 22,000 20,226.13299 1,773.86701 已披露
腾企业管 资管理有限 关系 市公司
理股份有 公司
限公司
中民国际
7 融资租赁 盛联融资租 无关联 刘光、上 借款担保 4,750 0 4,750 已披露
股份有限 赁有限公司 关系 市公司
公司
北京大家 北京维斯可
8 尔科技发展 无关联 刘光、上玩科技有借款担保 8,700 0 8,700 已披露
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 关系 市公司
司
合计 112,550 45,226.13299 67,323.86701 -
2) 刘光先生与上市公司共同为其他债务人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序 债务人/被 与上市 已解除担
号 债权人 担保对象 公司关 担保主体 担保形式 担保金额 保金额 担保余额 备注
联关系
北京市警视
北京海金 达机电设备 无关联 刘光、上 应收账款保
1 商业保理 5,000 0 5,000 已披露
有限公司 研究所有限 关系 市公司 理融资担保
公司
北京海金 北京联合视 无关联 刘光、上 应收账款保
2 商业保理 讯技术有限 关系 市公司 理融资担保 5,000 0 5,000 已披露
有限公司 公司
北京海金
3 商业保理 盛联融资租 无关联 刘光、上 应收账款保 20,000 0 20,000 已披露
有限公司 赁有限公司 关系 市公司 理融资担保
合计 30,000 0 30,000 -
综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自查发现累计涉及违规对外担保金额共计142,550万元,扣除已偿还金额共计45,226.13299万元,剩余未偿还违规担保总额为97323.86701万元(目前违规担保事项中有三笔涉诉,因相关违约金及利息暂未确认,担保总额及余额均未计算违约金及利息)。
剩余未偿还违规担保余额中,包括刘光先生与上市公司共同为其他债务人担保金额共计112,550万元(已偿还金额共计45,226.13299万元,剩余担保本金余额67,323.86701万元)、刘光先生与上市公司共同为其他债务人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提供的担保金额共计30,000万元。
三、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情况
经公司内审部门调查核实并与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刘光先生确认,较上次公告,公司涉及资金占用事项暂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自查发现累计可能存在的资金占用金额共计16,428万元。目前公司仍在进一步调查核实,公司涉及的资金占用金额,可能会随公司核查过程的推进有所变化,请以最终核实的金额为准。
四、公司相关应对措施
公司目前的违规担保事项中有三笔涉诉,公司已委托律师处理因违规担保而产生的诉讼及账户冻结事宜;同时,公司及董事会将持续督促原实际控制人刘光先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解决上市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问题,筹措资金解除担保并尽快偿还有关债务。针对刘光先生提出的违规担保、资金占用解决方案,公司及董事会将尽早评估并组织专人负责跟踪与落实。公司及董事会将积极采取包括司法手段在内各种措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
截至目前,除上述发现异常的银行账户外,公司其余银行账户均可正常结算,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2、违规担保、资金占用事项
因上述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等问题,可能导致公司承担相关担保义务,可能造成公司确认预计负债和损失。上述事项为截至目前公司自查的结果,公司将进一步梳理核实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涉及相关金额,可能会随公司核查过程的推进有所变化。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一经核实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部分违规担保事项已进入诉讼程序,但诉讼尚未结案或尚未终审判决,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仲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北京监管局(〔2019〕148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涉及事项的核查和整改报告》
2、《财务咨询协议》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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