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2-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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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379 证券简称:东方通 公告编号:2020-004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1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2月6日1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永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了实现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整体发展战略,优化公司集团化业务管控结构,打造独立的基础软件产业体系,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东方通软件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2月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二.审议通过《关于授予公司董事长对外投资审批权限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授予公司董事长对外投资审批权限”时间即将期满,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建立良好的法治秩序和商业规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提请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董事长授予对外投资事项审批决策权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单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 万元(含)的投资项目,在履行完内部决策程序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并代表公司董事会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内累计投资不超过6000万元(含),关联交易除外。
    
    对外投资金额超过此额度范围的,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王庆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2月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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