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欣龙控股 股票代码:000955 公告编号:2020-018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2月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3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帝豪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开铸先生
6、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股份126,780,9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54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95,970,1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825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7人,代表股份30,810,8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22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6人,代表股份3,810,8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0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6人,代表股份3,810,8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078%。
(二)见证律师及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7,938,8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7.2504%;反对28,842,0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2.74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68,7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6615%;反对1,842,0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33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修 订 后 的《公 司 章程》全 文同 日 披露 于 巨 潮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补选何向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96,847,065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76,964股
表决结果:何向东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补选于春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96,845,95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75,852股
表决结果:于春山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补选Antony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96,849,06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78,962股
表决结果:Antony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补选王林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96,841,982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71,881股
表决结果:王林江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补选何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96,845,04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74,942股
表决结果:何佳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补选高志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96,843,772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73,671股
表决结果:高志勇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补选张瑞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96,846,268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76,167股
表决结果:张瑞君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在发布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时,已将上述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备案。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未提出异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补选王洪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96,842,77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72,672股
表决结果:王洪斌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2)补选王树玲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96,841,57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71,472股
表决结果:王树玲女士当选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周稚森律师、严苑榕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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