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 99 号
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3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解除与钢钢网电子商务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钢网”)签署的《资产处置协议》
和《战略合作协议》。2020年2月2日,你公司披露《2019年度业绩
预告》和《关于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等公告,预计2019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5.75亿元~5.8亿元,主要原
因为游戏业务大幅亏损以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约 3.39 亿元;同时,
你公司拟决定终止经营子公司上海晨之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晨之科”)现有业务,且无计划开展晨之科基于目前资产的新业
务。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查并作出说明:
1.你公司拟对晨之科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96亿元,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0.73 亿元,对其他各类资产合计计提减值准备 0.69 亿元。请你公司进一步说明前述资产出现减值迹象的具体时点,你公司是否及时进行减值测试和计提减值准备,以前年度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准确和充分,你公司是否存在利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形。
2.你公司在解除与钢钢网签署的相关协议的公告中称,你公司发现钢钢网涉及多宗诉讼案件,其银行账户及所持部分子公司股权已被法院冻结。请进一步说明你公司知悉前述事项的具体时点,相关交易筹划和尽调是否审慎,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3.请进一步说明终止晨之科现有业务能否更好地保护上市公司利益,你公司终止晨之科现有业务的具体计划、相关人员安置等情况,你公司不再计划开展晨之科基于目前资产的新业务的原因及合理性。
4.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2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我部同时提醒你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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