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健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0〕第11号
王健:
你作为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文化”)董事长,在2019年8月15日至8月27日、2019年10月16日至10月 21 日期间,因强制平仓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金科文化股票17,378,354股、5,155,951股,占金科文化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0.49%、0.15%,涉及金额合计约 5,799万元。上述减持行为发生在金科文化2019 年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构成敏感期交易。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3.1.11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8.1条、第3.8.17条的规定。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上市公司董事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合规买卖股票。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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