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0
债券代码:123016 债券简称:洲明转债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洲明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2月3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1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洺锋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表决的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表决的董事6人。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审议相关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全部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公司股票自2019年12月12日至2020年1月23日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82元/股)的130%(10.17元/股)。根据《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已触发“洲明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洲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部“洲明转债”。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何欣纲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本次补选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为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公司拟向疾控系统、医疗机构、疫区红十字会等相关团体捐赠500万元,其中现金300万元、全球采购物资200万元,用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分期分批组织实施捐赠。在疫情防控期间,公司将为有需要的医院和防疫单位捐赠公司的LED会议一体机(UTVIII系列)和紧急救援可视化软件系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捐赠500万元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4、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决定聘任陈偲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4日
附件:
何欣纲先生:中国国籍,1974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部长,现任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市远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欣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所
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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