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6 证券简称:凯利泰 公告编号:2020-020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和权益数量与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激励对象及权益数量一致。
2、截至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截至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日,列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4、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同意以2020年2月3日为授予日,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3,300万份股票期权。
特此公告。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四日
(以上无正文,为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签字:
周志强 卫莉敏 周烨
二○二〇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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