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20-008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金融机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投资,该额度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已到期赎回的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9年1月29日,公司与西部信托有限公司签署了《西部信托?金明1号单一资金信托合同》,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29日及2019年1月31日认购了“西部信托?金明1号单一资金信托”项下信托单位;2019年12月24日,公司及子公司广东金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佳新材”)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购买了理财产品。近日,上述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 取得收益
认购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万元) (万元)
西部信托 西部信托?金明1号 2019年1月 2020年1
公司 信托产品 5,000 465.39
有限公司 单一资金信托 29日 月29日
西部信托 西部信托?金明1号 2019年1月 2020年1
公司 信托产品 5,000 465.39
有限公司 单一资金信托 31日 月31日
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 挂钩利率结构性存 保本保证 2019年12 2020年2
公司 5,000 20.22
有限公司 款(SDGA191574) 收益型 月24日 月3日
汕头分行
中国民生
金佳 银行股份 挂钩利率结构性存 保本保证 2019年12 2020年2
5,000 20.22
新材 有限公司 款(SDGA191574) 收益型 月24日 月3日
汕头分行
二、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2020年2月3日,公司与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浙金·金明1号单一资金信托合同》,公司于2020年2月3日认购了“浙金·金明1号单一资金信托”项下信托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 产品 预期年化
认购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万元) 期限 收益率
浙商金汇
浙金·金明1号单 2020年2月 2020年8月1 6个
公司 信托股份 信托产品 15,000 8.50%
一资金信托 3日 日 月
有限公司
三、受托人基本情况
受托人名称: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7289494K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199号6-8层、1-2层西面商铺
注册资本:人民币170000.000000万
法定代表人:余艳梅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浙金·金明1号单一资金信托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浙金·金明1号单一资金信托
2、受托人: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3、委托人、受益人: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4、信托类别:事务管理类信托
5、预期年化收益率:8.50%
6、信托规模:信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小写:200,000,000.00元人民币),具体以委托人实际交付的金额为准。
7、信托期限:预计存续期限为6个月(180日),自本信托成立之日起计算。本信托可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提前终止。
8、信托目的、信托财产管理及处分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充分信任,将信托资金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同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自己的名义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取得收益并分配给受益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指令发放信托贷款;受托人按本合同约定进行信托利益的计算和分配,受益人享有的信托利益以信托财产分配完毕时实际获得分配的金额为准。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主要风险提示及控制措施
1、风险揭示
受托人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本信托可能涉及如下主要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担保风险、提前终止的风险、事务管理类信托的投资风险、原状分配风险、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等风险因素。
2、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能够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购买 产品 金额(万 是否 取得收益
受托方 产品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
主体 类型 元) 到期 (万元)
西部信托有限 西部信托?金明1号 信托 2019年1 2020年1
公司 5,000 是 465.39
公司 单一资金信托 产品 月29日 月29日
西部信托有限 西部信托?金明1号 信托 2019年1 2020年1
公司 5,000 是 465.39
公司 单一资金信托 产品 月31日 月31日
保本
中国民生银行
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 保证 2019年12 2020年2
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5,000 是 20.22
(SDGA191574) 收益 月24日 月3日
汕头分行
型
保本
中国民生银行
金佳 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 保证 2019年12 2020年2
股份有限公司 5,000 是 20.22
新材 (SDGA191574) 收益 月24日 月3日
汕头分行
型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累计为35,000万元(含本次),本公司及子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为15,000万元(含本次)。
八、备查文件
1、《浙金·金明1号单一资金信托合同》
2、《浙金·金明1号单一资金信托成立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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