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技术: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2-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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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077 证券简称:国民技术 公告编号:2020-013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 本公告所称中小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集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2月3日(星期一)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2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宝深路109号国民技术大厦3层多功能厅
    
    3.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迎彤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 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6人,代表股份为 24,716,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325%。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25人,代表股份 7,971,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296%。
    
    2. 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为 22,562,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462%。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为 2,154,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863%。
    
    4. 鉴于目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特殊时期,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其中,公司董事长孙迎彤先生、职工代表监事杨志红女士、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徐辉先生现场参加了会议;董事朱永民先生、俞鹂女士、孟亚平女士、肖幼美女士、刘震国先生、监事会主席王渝次先生、股东代表监事黄巧玲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元怡、副总经理梁洁、肖德银、陈子勤视频参加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审议的1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改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51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51%,反对20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1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77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736%,反对 20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2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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