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5 证券简称:中金环境 公告编号:2020-007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2月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市政”)的通知,基于对公司的内在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无锡市政计划自2020年2月4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以不高于5.5元/股价格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30,000,000股,不超过37,874,000股。按照本次增持的最高股数测算,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无锡市政将持有公司21.51%的股份(若考虑剔除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则该比例为21.84%);无锡市政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拥有公司31.51%的股份和表决权(若考虑剔除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则该比例为32.00%)。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中的有关规定,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在未来12个月内进一步增持不超过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的行为可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政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75,765,3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54%(若考虑剔除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则该比例为19.84%);无锡市政及其一致行动人沈金浩、沈洁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68,109,2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54%(若考虑剔除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则该比例为30.00%)。
二、增持计划及方式
1、增持数量及方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无锡市政计划以自身名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不低于30,000,000股,不超过37,874,000股。按照本次增持的最高股数测算,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无锡市政将持有中金环境21.51%的股份(若考虑剔除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则该比例为21.84%);无锡市政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拥有公司31.51%的股份和表决权(若考虑剔除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则该比例为32.00%)。
2、增持期限: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无锡市政将根据自身安排自2020年2月4日起的6个月内进行增持。
3、增持资金来源:本次增持所需资金来源为控股股东无锡市政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4、增持价格: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价格不高于5.5元/股,增持人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除前述内容外,控股股东无锡市政未就本次的增持行为设定其他实施条件。
三、增持目的
控股股东无锡市政基于对公司的内在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拟实施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3、无锡市政承诺:本次增持完成后,在法律法规规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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