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人作为江苏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江苏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已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的《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就相关事宜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了询问与讨论,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江苏人人发机器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人发公司”)是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1,610.097922万人民币。2018年4月3日,公司与合肥鼎冠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鼎冠”)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870万元的价格向合肥鼎冠转让上市公司持有的人人发公司100%的股权,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人人发公司的股权。2018年6月15日,人人发公司办理完成其100%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资产质量,降低对外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和有偿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系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请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相关的审批程序。我们同意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章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郦仲贤 孟繁锋 杨洋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三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