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信威: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信威业绩预告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2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ST信威 公告编号:临2020-009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信威业绩预告事项
    
    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信威业绩预告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165号)(以下简称“《工作函》”),现将全文披露如下:
    
    2020年1月22日晚,你公司提交业绩预告称,预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7亿元,亏损金额较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要求,现对你公司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你公司2017年度和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2018年度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2019年度继续亏损,或者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目前,公司已经预告2019年度亏损。你公司应当充分提示暂停上市风险。
    
    二、因海外项目履约担保事项,公司2019年度确认营业外支出125亿元,确认预计负债36亿元,金额较大。你公司应当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审慎评估相关事项的财务影响,确保年报编制工作符合谨慎性、可靠性等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并充分提示暂停上市风险。年审会计师应当勤勉尽责,全面核查并审慎发表审计意见。
    
    三、对于被扣划的海外项目履约保证金,你公司应当认真查找原因,积极行使债权,及时通过多方法律途径向相关方进行债务追讨,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要求,高度重视公司2019年年报的编制和披露工作,积极配合审计机构完成审计报告,按期对外披露年报,并确保年报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你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中介机构应当勤勉尽责,尽快落实本工作函的要求,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避免对投资者造成重大误导。
    
    公司将积极落实《工作函》的相关工作要求。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3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信威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