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劝业: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2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821 股票简称:津劝业 编号:2020-001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20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月22日上午9:30分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川先生主持。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向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详见公告2020-002)
    
    关联董事杨川先生回避表决,8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独立董事已于事前认可并出具独立意见:董事会在审议关联议案时,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利率参考商业贷款利率,交易定价公允。此次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性周转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告2020-003)
    
    9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库存商品核销的议案。公司在天津市北辰区小淀仓库存放大量电器、纺织、化妆品等品类历史库存商品,截至2019年8月31日该库存商品账面总金额为21,058,324.40元,账面进价金额为17,152,326.79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142,027.78元,账面净值为10,299元。经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照相、录像,确认因年限久远,电器类商品功能已过时,不符合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纺织皮革类商品材质已老化;化妆品类商品均已过保质期;以上库存商品均已不具备销售条件,符合核销条件。
    
    9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要求进行库存商品财务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相关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详见附件三)
    
    特此公告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3日
    
    附件一:
    
    关于向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
    
    借款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事前对该议案的有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声明如下:
    
    公司经营层已将拟审议议案内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情况汇报并审阅了相关资料,认为本次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是为了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缓解公司阶段性资金需求压力,借款用途合理,借款的利率参考商业贷款利率,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罗鸿铭
    
    李 雯
    
    张 萱
    
    2020年1月20日
    
    附件二:
    
    关于向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
    
    借款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关于向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在经独立董事事前书面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关联议案时,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利率参考商业贷款利率,交易定价公允。此次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性周转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罗鸿铭
    
    李 雯
    
    张 萱
    
    2020年1月22日
    
    附件三:
    
    关于公司库存商品核销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关于公司库存商品核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要求进行库存商品财务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罗鸿铭
    
    李 雯
    
    张 萱
    
    2020年1月22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金开新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