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预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44,500万元至-64,500万元。
2、公司本期业绩预亏主要原因是:(1)地产板块部分项目计提存货减值准备和土地增值税增加,以及项目完工借款利息停止资本化形成财务费用增加等因素形成地产亏损扩大;(2)百货板块新开沭阳店形成亏损和徐州店租赁经营租金支出增加;(3)新业态板块部分项目转型,对持续亏损或不达预期项目进行有序退出,形成亏损较上年扩大;(4)商管公司经营成本增加导致亏损扩大。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9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仍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44,500万元至-64,500万元。因此,预计公司将出现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的情况。
2、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40,700万元至-60,700万元。
3、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037.0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043.60万元。
(二)每股收益:-0.299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1、地产板块部分项目计提存货减值准备和土地增值税增加,以及项目完工借款利息停止资本化形成财务费用增加等因素形成地产亏损扩大;
2、百货板块新开沭阳店形成亏损和徐州店租赁经营租金支出增加;
3、新业态板块部分项目转型,对持续亏损或不达预期项目进行有序退出,形成亏损较上年扩大;
4、商管公司经营成本增加导致亏损扩大。
四、风险提示
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淮安商业综合体项目出表工作,存在一定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一)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9年年报为准。
(二)由于预计公司将出现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在2019年年报披露后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相关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6)。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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