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 77 号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2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杨耀光、邓志溢、李源、杨伟光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决定不再续签。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公司由上述四人共同控制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 原实际控制人未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背景、原因及决策过程,上述四人是否对公司经营决策、管理层提名等重要事项产生分歧,公司是否存在控制权争夺。
2. 请详细说明无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未来保证管理层及业务稳定的具体措施,并充分提示风险。
3. 请结合相关人员的承诺履行情况,说明未续签《一致行动协议》是否违反相关承诺。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4. 请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详细说明上述四人是否仍存在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其他情形。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5. 请结合股东持股比例、董事会席位等详细说明认定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依据及合理性。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6.本次公告前六个月,上述四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74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的5.99%。请说明相关人员减持股份的原因,是否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并明确说明上述四人未来12个月内的增减持计划。
7. 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于2月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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