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 79 号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2日,你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0.62亿元至10.58亿元,主要原因为预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主要为商誉减值)不超过12 亿元。我部关注到,你公司前期因并购上海新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激创广告有限公司、上海麟动市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和上海鏊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鏊投”)形成商誉32.7亿元,你公司于2018年度对前述商誉计提减值准备20.71亿元,2019年度预计再次对其计提减值准备不超过12亿元。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查并作出说明:
1.请补充说明本次业绩预告中你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采用的商誉减值测试模型和关键假设,并与2018年度商誉减值测试过程进行对比,说明是否存在差异,如是,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以及你公司是否存在利用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形。
2.请列示前述公司在2019年各季度的经营业绩,并结合前述公司的行业环境、实际经营状况、未来经营规划等情况,补充说明前述商誉所在的资产组在2019年各季度是否存在减值迹象,你公司是否及时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并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3.请结合上海鏊投2019年度的经营情况、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等补充说明其在业绩承诺期内业绩下滑的原因,以及你公司为保障业绩承诺补偿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4.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1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抄送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我部同时提醒你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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