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关于与桑德再生资源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确认函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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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20-03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桑德再生资源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确认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与桑德再生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公司”,原名称为桑德(天津)再生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了确认函,一致同意根据相关部门的约谈意见,加速推进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东江”)恢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数量和种类审核(以下简称“拆解审核”)问题的解决。
    
    清远东江成立于2007年7月12日,主要经营范围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印刷线路板的回收、处理和综合利用、资源化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等。根据本公司于2016年4月与桑德公司签订的《关于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及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向桑德公司转让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东江”)及清远东江100%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8,000万元,以及双方于2016年6月签订的《关于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及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的之股东借款置换协议》(以下简称“借款置换协议”),桑德公司按照约定时间及安排代为偿还本公司对清远东江及湖北东江提供的股东借款24,807.0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13日及2016年6月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2016年7月,本公司与桑德公司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签署了《关于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及清远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经双方确认清远东江及湖北东江的净资产值低于专项审计报告的净资产值1144.64万元,同意对第一笔股权转让款进行了相应金额的调整。
    
    二、确认函的相关情况
    
    桑德公司反馈,2016年10月,清远东江因2015年第三、四季度存在拆解疑似仿制废弃电器情况而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拆解审核。截止本公告日,清远东江仍具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资质,仍在开展拆解业务,但拆解审核尚未恢复。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于2019年10月约谈清远东江相关负责人,针对清远东江因2015年存在拆解疑似仿制废弃电器情况而被暂停拆解审核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对清远东江2015年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种类及数量不予以审核,清远东江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2019 年版)》对2016年至2019年拆解情况进行自查并分阶段上报自查情况,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清远东江应对上述约谈意见作出相关承诺。得知上述情况后,本公司与桑德公司、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就约谈意见和拆解审核相关事项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
    
    根据上述约谈意见,经友好协商,本公司与桑德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签订确认函,主要内容如下:
    
    1、双方一致同意,加速推进清远东江恢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数量和种类审核问题的解决。
    
    2、清远东江的具体损失由清远东江按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约谈意见采取的处理结果来核定。若因此引起双方的责任划分,届时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等双方已经签署的相关文件协商确定。
    
    《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桑德公司应付未付本公司的股权转让款和股东借款等款项的支付,应一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3、双方同意,本着尊重事实、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尽快推进相关事项的解决。
    
    三、其他事项
    
    根据桑德公司的反馈信息,由于清远东江仍在开展自查及申报工作,拆解基金补贴仍需按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核定。该事项的影响和结果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因此引起双方的责任划分,双方将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等已经签署的相关文件协商确定。
    
    清远东江在2015年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16年8月,清远东江100%股权交易过户完成,清远东江不再是本公司的子公司。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借款置换协议和补充协议的约定,桑德公司向公司支付了第一、二期股权转让款及第一笔股东借款,待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及第二笔股东借款合计约1.37亿元(以下简称“交易应收款项”)。本公司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分别在2016—2019年对交易应收款项进行了减值计提,截至2019年第三季度末,上述交易应收款项已经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将与桑德公司积极协商处理责任划分等后续事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截止本公告日,双方责任划分及相应影响尚未确定,须以最终协商处理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仔细阅读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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