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 98 号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3日,你公司披露《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公告”)称,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股份,
认购价格为1元/股,认购对象包括董监高人员等。
我部对此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对以下事项进行进一步说明:
1、2019年6月29日,你公司披露《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称,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请说明你公司将上述回购股份用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规性。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请补充说明员工持股计划认购价格的确定依据及其合理性,并结合上述回购股份均价、预计确认的费用、近期市场案例的折价情况等,补充披露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远远低于回购股份均价是否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盈亏自负,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向董监高进行利益输送及财务资助的情况,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3、《公告》称,假设锁定期满,本员工持股计划按照前款约定的比例出售所持公司股票,以2020年1月21日收盘价10.27元/股预测算,公司应确认总费用预计为7,499.65万元。请补充说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会计处理的合规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在2020年2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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