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202 股票简称:聚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3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纾困资产管理计划设立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柳永诠和新疆科大聚龙集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聚龙集团”)的通知,由鞍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城投”)、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推动的对公司控股股东的纾困事项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相关纾困工作已完成上述两家纾困资产管理计划的设立,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拟获得纾困基金支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19),鞍山城投、申万宏源证券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申万宏源聚龙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由鞍山城投出资10,000万元,申万宏源证券出资40,000万元,为本次纾困事项设立了“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申万宏源聚龙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该资产管理计划由申万宏源证券作为管理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作为托管人,主要用于承接控股股东柳永诠和聚龙集团在申万宏源证券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相关负债。该资产管理计划为封闭式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期限为两年。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资产管理计划已完成备案设立工作,控股股东柳永诠已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1,000,000股质押到该资产管理计划;聚龙集团已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6,600,000股质押到该资产管理计划。
2、近日,鞍山城投、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海通证券资管8号鞍山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由鞍山城投出资3000万元,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9000万元,为本次纾困事项设立了“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海通证券资管8号鞍山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该资产管理计划由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托管人,主要用于承接控股股东柳永诠在海通证券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相关负债。该资产管理计划为封闭式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为成立之日起的3年。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资产管理计划已完成备案设立工作,控股股东柳永诠已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9,689,999股质押到该资产管理计划。
上述资产管理计划仅涉及债权的承接,不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柳永诠持有公司股份125,162,0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78%,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23,887,998股,占总股本的22.55%。聚龙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14,368,1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1%,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81,159,987股,占总股本的14.77%。
特此公告!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三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