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7 证券简称:华谊兄弟 公告编号:2020-004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展期的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贷款情况概述
1、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实际经营的需要,于2019年1月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申请人民币7亿元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以持有的浙江东阳浩瀚影视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浩瀚”)65.8%的股权、公司直接持有的华谊影城(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影城”)14.29%的股权、影片《八佰》(暂定名,实际以电影发行许可证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八佰》”)相关发行合同项下应收账款质押提供质押担保;关联自然人王忠军、刘晓梅、王忠磊、王晓蓉对公司申请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两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亿元。此外,公司非关联第三方巨人投资有限公司及自然人史玉柱先生无偿对公司申请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8日、2019年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质押担保及关联自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关于为公司民生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补充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
公司根据资金安排,与民生银行签订编号为“公借贷字第1900000013678”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7亿元,借款期限为2019年1月25日至2020年1月25日。2019年8月和2019年11月,公司向民生银行分别偿还借款本金0.5亿元和1.5亿元,并相应解除以东阳浩瀚部分股权提供的质押担保,变更为以东阳浩瀚48.13%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借款余额为人民币5亿元。
2、2020年1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37次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上述银行贷款展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展期期限为一年,具体事项以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约定为准。
二、展期基本情况
1、展期银行全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展期金额:人民币5亿元
3、展期期限:一年
4、展期利率: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约定为准
5、担保方式:公司以持有的东阳浩瀚48.13%的股权、公司直接持有的苏州影城14.29%的股权、影片《八佰》相关发行合同项下应收账款质押提供质押担保;关联自然人王忠军、刘晓梅、王忠磊、王晓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非关联第三方巨人投资有限公司及自然人史玉柱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本次申请贷款展期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贷款展期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符合公司的融资计划安排,有助于缓解公司的流动资金压力,更好的支持公司的业务开展,保障公司的稳定
及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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