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7 证券简称:华谊兄弟 公告编号:2020-003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37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37次会议于2020年1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13日以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忠军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展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1月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7亿元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以持有的浙江东阳浩瀚影视娱乐有限公司的股权、公司直接持有的华谊影城(苏州)有限公司的股权、影片《八佰》相关发行合同项下应收账款质押提供质押担保;关联自然人王忠军、刘晓梅、王忠磊、王晓蓉对公司申请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两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亿元。此外,公司非关联第三方巨人投资有限公司及自然人史玉柱先生无偿对公司申请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于2019年8月和2019年11月向民生银行分别偿还借款本金0.5亿元和1.5亿元,并相应解除以东阳浩瀚部分股权提供的质押担保,借款余额为人民币5亿元。
为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现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的上述银行贷款展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展期期限为一年,具体事项以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约定为准。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刊登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展期的公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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