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 84 号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3日,你公司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9年亏损26.62亿元至26.67亿元,主要原因为对应收账款、存货、金融资产合计减值约18至20亿元,其中拟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6至17亿元,对子公司动力盈科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盈科”)、广州嘉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崎智能”)计提商誉减值约2.7亿元至2.81亿元。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认真核查并就以下事项做出说明:
1.结合2019年以来公司所属行业环境及客户信用等方面发生的重大变化,说明本次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对应的客户、销售金额与账龄等情况,计提的原因和合理性,相关收入和应收账款的确认是否真实,以前年度有关坏账计提是否充分、合理,是否存在利润调节的情形。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 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及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包括计提依据、相关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时点、具体减值测算过程等,说明相关资产是否真实,资产减值过程中会计估计判断和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 说明动力盈科、嘉崎智能2019年业绩情况,是否出现业绩下滑。如是,请详细说明原因及出现商誉减值迹象的具体时点,你公司是否及时进行减值测试并提示相关风险,并说明以前年度商誉减值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有关规定,本年度集中计提大额商誉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用商誉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情形。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 截至2019年末,你公司违规担保及远期受让义务事项涉及未偿还金额约 13.5 亿元,请说明你公司是否针对上述事项充分计提了预计负债。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在2月7日前将有关书面说明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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