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 78 号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7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泰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集团”)持有公司20.58%的股份,且上述股份全部处于质押状态。2020年1月21日,你公司披露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晓、陈功林和陈静约定将其持有的公司8.00%股份协议转让给泰豪集团,股份转让完成后,泰豪集团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我部对上述事项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在函询相关股东的基础上核查并说明以下事项:
1、除上述质押股份外,公司第一大股东泰豪集团持有的你公司股份是否还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如存在,请说明具体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请逐笔说明截至目前泰豪集团所持股票质押的具体情况,包括质押时间、质押期限、质押权人、融资金额、融资用途、预警线、平仓线、到期日(回购日)等事项,质押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3、请说明泰豪集团未来12个月相关股票质押计划,说明股票高比例质押事项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影响,以及泰豪集团应对股票质押风险的主要措施。
4、你公司认为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2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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